衡规通〔2018〕122号
“中国铁建·金色蓝庭”1 #、3#楼项目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前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衡阳有限公司在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湖东村、新民村地段开发建设的“中国铁建·金色蓝庭”1 #、3#楼项目违法建设行为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9 日。
二、主要违法事实: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衡阳有限公司的“中国铁建·金色蓝庭”1 #、3#楼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扩建住宅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等规定, 我局拟对该项目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作行政处罚。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凡与本建设项目处罚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项目处罚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和购房合同等),向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8805133
衡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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