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6 17:21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 浏览量:次
衡规通〔2018〕97号
“衡阳市二七二社区棚户区改造108套安置房”项目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前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衡阳市二七二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市二七二社区棚户区改造108套安置房”项目在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二七二生活区内违法建设行为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20日。
二、主要违法事实:衡阳市二七二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市二七二社区棚户区改造108套安置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扩建住宅及车库,面积448.28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等规定, 我局拟对该项目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作行政处罚。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凡与本建设项目处罚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项目处罚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和购房合同等),向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8805133
衡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