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5 10:48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 浏览量:次
衡规通〔2018〕51号
融冠.亲城项目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前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衡阳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蒸湘区船山路16号地段建设的《融冠.亲城》项目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30日。
二、主要违法事实:衡阳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兴建《融冠.亲城》项目1#、6#、7#、8#、11#、12#、13#、15#、16#楼等九栋商住楼的过程中,擅自扩建入户门厅、雨蓬等附属建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我局拟对该违法建设行为作罚款处罚。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凡与本建设项目处罚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项目处罚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或购房合同等),向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电话:8805133
衡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