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四)
发布时间:2018-12-26 17:09      来源:衡阳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7

衡农(肥料)罚[2017]17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湖南金信复合肥有限公司

潘东钦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25%“邦尔福”牌肥料和40%“邦尔福”牌肥料的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

罚款

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

一、警告

二、处以罚款15800元。

衡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