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司许〔2018〕22号
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曾昭池:
你于2018年8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执业机构由湖南中成司法鉴定所变更至衡阳市衡州司法鉴定所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实施部分司法鉴定管理权限的通知》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日内,将原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交到我局,以便及时向湖南省司法厅办理备案和换证。
衡阳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7日
抄送:湖南省司法厅、衡阳市衡州司法鉴定所、湖南中成司法鉴
定所。
衡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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