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我支队依法吊销湘DA6070等66台车辆(具体车辆及营运证情况附后)及贺中喜等80名违章驾驶人员(具体驾驶员及从业资格证附后)。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四)项之规定注销其相关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其以下相关证件为无效证件,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年超限超载达三次以上的80名货运车辆驾驶员登记表
附件2:2019年超限超载达三次以上的66辆货运车辆登记表
附件3:对贺中喜等80名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4:对66辆货运车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5月8日
附件1:2019年超限超载达三次以上的80名货运车辆驾驶员登记表
附件3:对贺中喜等80名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