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
发布时间:2024-05-30 16:56      来源:衡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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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二批  2024年5月21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D3HN202405200091衡南县车江街道老街洗菜、洗衣服、粪污等生活污水直排到小溪里,该小溪直接连接湘江河。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衡南县车江街道老街沿河3栋约30户的厕所粪污水未接入主管网,其余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主管网进入车江街道污水处理厂处理。部分居民为日常生活便利,习惯将洗菜水、洗涮水直接倒入内河。属实沿河居民户粪污水按要求接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情况: 衡南县人民政府已要求车江街道与衡南县住建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沿河居民户粪污水按要求接入污水管网。 整改情况: 衡南县车江街道已与县住建局启动前期设计和建设报批手续,同时召开了屋场恳谈会,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社区居民生态环保意识,自觉抵制将生活污水倾倒车江内河的不文明行为。未办结
10D3HN202405200072永昌街道办G234公路的2433.5公里路段:过路运输的车辆噪音太大,灰尘太大,而且要进一步扩路。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最大限度降低扬尘、交通噪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处理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保、永昌街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实。G234公路为我县交通干道,是衡枣高速的连接线,平时车流量较大,有较多的货车通行,来往车辆产生的噪音和灰尘对周边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信访件所提及G234公路的2433.5公里路段位于G234一标段马埠村K0+350段,该路段改扩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地表清理等准备工作,相关施工机械、原材料等尚未进场。 整改情况: 派驻专人加强指导施工方文明施工,完善施工措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抛漏砂石等违法行为。未办结
18D3HN202405200065石鼓区西湖公园内东边有很多的游乐设施,游乐设施开启时有大功率的音响会发出节奏感很强的音乐,特别是海盗船和摇头秋千,噪音严重扰民。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处理情况: 衡阳市城市管理局督促西湖公园管理方西湖公园有限公司,要求其对园内游乐设施加强监管,规范使用音响设备,按照城市公园管理相关规定为音响设备设定开放时间和音量,明确中午休息时间(12时-15时)及晚上9点后关闭音响设备,不得播放音乐扰民。 整改情况: 西湖公园有限公司已组织相关游乐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噪声防治法律法规,落实整改要求。西湖公园有限公司成立工作专班,加大游乐场所日常管理和巡查力度,特别是周末及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督查。已办结
28D3HN202405200043东风广场露天KTV噪声扰民,七八台音响从早八点响至晚上十一点,影响周边小区的居民。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处理情况: 5月23日上午,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宜阳街道办事处邀请东风广场广场舞组织者、露天KTV经营者及市民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会议明确中午休息时间(12时-15时)及晚上9点后禁止在东风广场跳广场舞,露天KTV只能在每天18时-21时进行,其他时段一律禁止;同时开展正常健身娱乐期间,音响音量不得扰民。 整改情况: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定时对东风广场噪声扰民进行宣传教育劝导。相关人员已落实整改要求。市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已办结
36X3HN202405200042衡阳市衡南县花桥镇石丘村衡阳泓盛砂石有限公司、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坏环境。 衡阳泓盛砂石有限公司: 1、该公司已停产多年,但临时租用场地到期后未按规定复垦,归还耕地。 2、存在越界盗采砂石资源达数十万吨,矿区公路、开采区林地受到严重破坏,上百亩林地被毁坏,土层裸露、水土流失现象严重。 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1、开采作业时爆破噪声、震动扰民。 2、尾砂处置不规范,随意堆放,未采取防尘、防漏、防渗等措施;尾砂处置不当,将尾砂销售至周边小作坊进行再次提炼加工,提炼过程中,重金属废水排放至环境中,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衡阳泓盛砂石有限公司: 1、该公司已停产多年,但临时租用场地到期后未按规定复垦、归还耕地问题不属实。根据国家采矿用地政策,矿山生产区域用地不再办理临时用地,企业临时租用场地到期后,企业不必复垦,但需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泓盛砂石公司于2023年11月与石丘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入股合作协议》,办理了建设用地和林地相关手续。根据现场调查和对比数据库,泓盛砂石临时租用场地未占用耕地。 2、存在越界盗采砂石资源达数十万吨,矿区公路、开采区林地受到严重破坏,上百亩林地被毁坏,土层裸露、水土流失现象严重问题部分属实。在前期开采过程中,泓盛公司未严格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实施开采区植被恢复工作,造成111.4亩的林地破坏,土层裸露和水土流失现象。通过落实相关措施,原破坏的111.4亩林地栽种了植物,其中107.9亩被破坏林地已达到复绿标准,但有3.5亩林地复绿效果较差。 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1、开采作业时爆破噪声、震动扰民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为井下﹢250米爆破开采,外部地面环境感受不到明显噪声,通过走访居民反映无直接扰民现象。《爆破振动测试报告》显示:爆破作业监测到的质点振动速度均在安全规范规定范围内,但可能存在人的感受和技术鉴定结论不一致现象,需进一步进行专业论证。 2、尾砂处置不规范,随意堆放,未采取防尘、防漏、防渗等措施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与湖南泓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尾矿综合利用》合同,其尾砂产品运至湖南泓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原料加工建筑用材。为了延长尾矿库使用年限,公司同时将部分尾砂回填采空区。经鉴定,该公司尾砂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浸出毒性鉴别》表1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为一般工业固废。 3、尾砂处置不当,将尾砂销售至周边小作坊进行再次提炼加工,提炼过程中,重金属废水排放至环境中,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问题部分属实。远景钨业尾砂库旁存在一家非法尾砂洗选加工小作坊,有少量尾砂被该非法洗选加工作坊拖走。该公司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文家坪尾矿库,通过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废水总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2024年5月21日、22日,衡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和周边地下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排口废水、文家坪尾砂库地下水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部分属实1、督促泓盛砂石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复绿工作。 2、督促远景钨业公司完善尾砂处置方案,规范尾砂处置行为,确保尾砂资源综合利用有序开展和继续加大力度对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作业时爆破噪声、震动扰民的问题进行监控。 3、完成拆除非法尾砂洗选加工小作坊任务。处理情况: 1、衡南县自然资源局责成泓盛砂石公司依法办理好石丘村厂房相关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2、衡南县林业局责成泓盛砂石公司继续加强植被恢复和管护力度。 3、衡南县应急管理局责成远景钨业公司进一步规范尾砂管理,确保依规处置、合理利用。 4、花桥镇人民政府督促非法尾砂洗选小作坊尽快完成拆除工作。 整改情况: 1、泓盛砂石公司正在申请办理石丘村加工厂房的土地报批和林业审批等相关手续。 2、衡南县正在组织专班依法拆除该非法尾砂洗选加工小作坊。未办结
38D3HN202405200028政府已征收开云镇金溪社区14组的地,但部分还未拆迁的住户仍居住在此。此地地势低洼易积水,污水排放不出去。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加强对现有排水设施的巡查维护,成立排水系统管理工作专班,加大重要路段排水设施维护频次。处理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区域发展需求,衡山县启动铺设一根长约720米的DN800污水管工程,该管道直接接入市政主干污水管网。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污水管网设计,7月30日前完成管网铺设。 整改情况: 5月22日,衡山县住建局已组织人员疏通污水管网淤堵点并将积水抽至市政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安排机械清理因暴雨导致的路基滑坡危险点。未办结
53D3HN202405200004投诉人认为D3HN202405090038回复中所说的“松木工业园5月1日后未超标”不准确,至今异味未断。衡阳市涉及邻避效应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投诉人认为D3HN202405090038回复中所说的“松木工业园5月1日后未超标”不准确问题不属实。经调阅5月1日至20日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和石鼓区小微站数据,经开区企业烟尘、NOx、SO2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石鼓区小微站PM2.5、NO2、SO2、CO、O3等污染物日均浓度与小时浓度均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内。 2、松木经开区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气,在特定情况下对下风向居民小区偶有短时影响问题属实。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极差或者企业开停炉工况不稳定且为东北风时,居民小区偶有短时间异味,但频率已大幅度下降。部分属实通过强化对企业监管,进一步降低因企业正常产排污行为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处理情况: 1、松木经开区位于衡阳市城区主导风向上风向位置。建设之初距衡阳市中心城区超过12公里,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张,致使周边居民小区距园区仅有3至5公里。经过多轮涉气整治,目前异味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极差或企业开停炉工况不稳定且为东北风向时,周边居民小区偶有短时间异味,其频率已大幅下降。 2、近年来松木经开区先后开展了多轮环保整治,辖区内企业均实现达标排放或超低排放,松木经开区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已得到大幅提升。 3、松木经开区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与环保设施电能监控,并接入园区“六大平台”对企业污防设施运行及排污进行实时监管。经调阅石鼓区小微站数据和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均在标准范围内。 整改情况: 1、松木经开区按照常态化管控要求 ,持续开展企业开停炉审批、“日巡夜查”,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根据《松木经开区涉气企业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和《松木经开区异味污染源管控清单》的相关要求,压实园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管控,降低因企业正常产排污行为对周边区域的影响。未办结
57D3HN202405200030衡阳市耒阳市三都镇上架村六组村民罗某占用上架村村民的基本农田,挖鱼塘20多亩,现鱼塘已荒废硬化,罗某不让村民在此耕种,土地也因破坏而无法耕种。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经耒阳市自然资源局核实,罗某某所承包鱼塘均属于基本农田,核定面积约9亩。耒阳市农业农村局核定罗某某所占用基本农田现状是坑塘水面。基本属实加强耕地保护力度,落实耕地红线政策,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产能有保障。处理情况: 5月17日,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向当事人罗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治理,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 整改情况: 罗某某所承包的面积约9亩的坑面水塘已全部用挖机整平,恢复水田标准,种植了水稻。已办结
72D3HN202405200021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码头装卸物料时产生黑色粉尘,导致从107国道进入东阳渡涵洞一直到东阳渡镇派出所这一段全是黑的。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强化码头管理,着力解决粉尘扰民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处理情况: 2024年5月22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珠晖分局对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求东阳渡街道环卫站调配洒水车对路面进行全面清扫,加大每日洒水频次,保持路面清洁,改善群众出行环境。 整改情况: 目前,东阳渡街道环卫站已安排环卫工人对路面进行全面清理,并借调洒水车每日早中晚进行洒水作业,确保此路段清洁卫生。港埠公司对洗车平台及厂区地面进行了彻底清洗,对物料堆场进行了覆盖,装卸物料时采取湿式作业,装货车辆进出公司使用洗车平台进行清洗控尘,运输过程使用防尘布覆盖物料。已办结
91X3HN202405200010衡阳市衡阳县关市镇寄龙村寄龙寨存在非法大规模开采沙子、大理石,非法搭建大型板房等现象,大量植被被砍伐,水位严重下降,河道断流,水土荒漠化严重,农田沙化,饮用水、地下水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平衡;道路压塌,废水、废渣、粉尘未经处理排放。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衡阳市衡阳县关市镇寄龙村寄龙寨存在非法大规模开采沙子、大理石问题不属实。经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衡阳县顺大石业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开采,正在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修建截排水沟、三级沉淀池、边坡清理与复绿、原有砂石清运和平台整理等工作。 2、非法搭建大型板房、大量植被被砍伐问题属实。 3、水位严重下降、河道断流,水土荒漠化严重,农田沙化问题不属实。经衡阳县水利局现场勘察核实,企业坐落地附近的敞口水井水源充足,无明显水位下降现象;矿区下游有一条无名小溪,流水不断;该企业在半山腰建有一口水井,水源充足。采矿作业区的裸露区域目前暂时采取遮盖等水土保持临时措施。采矿作业区旁临时堆放的表土和乱石目前正在采取清运和平整。企业建设的拦砂堤坝下方旱土、水田没有流砂淹过痕迹。 4、饮用水、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等待检测结果中。该矿目前尚未开采,无废水外排,5月24日,衡阳县已对矿区内及矿区下游段的寄龙村关厅坳组唐昭佑家等两个的生活水井进行采样送检,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5、严重破坏生态平衡、道路压塌问题,废渣、废水未经处理排放不属实。企业已按“绿色矿山”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正按绿色矿山规划进行绿色矿区建设,逐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目前未生产,未发现有废水、废渣外排现象。该公司距离关市集镇约7公里,经沿途排查暂未发现路面有压塌处。 6、粉尘未经有效处理问题属实。部分属实督促衡阳县顺大石业有限公司抓好“绿色矿山”建设,做好绿色采矿,做到可持续发展。同时化解周边群众矛盾。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21日,整改工作专班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责任清单并对已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立案查处。并要求企业迅速完成以下整改任务,一是加快路面喷淋设施设备建设,在喷淋设施没有建好前,洒水车要对路面在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高频次洒水降尘;二是对裸露的土地播种绿色植被并覆盖遮网,道路两旁栽种林木铺种草皮覆绿;三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整改。四是把废料全部清运到下游加工企业进行再利用。五是对矿区裸露地进行临时苫盖,对弃采区及时采取复绿措施。六是进一步修复排水设施,确保矿区雨水全部进入排水沟和沉砂池,并做到入池泥沙及时清理清运。 2、针对“非法搭建大型板房”问题,衡阳县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已立案查处,并责令衡阳县顺大石业有限公司补办好用地许可手续。 3、针对“大量植被被砍伐”问题,衡阳县林业执法部门已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办理好使用林地手续。 整改情况: 5月24日,整改工作专班现场复核,企业已经在开展以下整改工作: 1、开采平台的清运、场地整理。 2、开采平台污水沟修砌。 3、道路硬化。 4、雨水沟、沉淀池修砌。 5、标识标牌树立。 6、洗车池修砌。 7、购置洒水车降尘。 8、裸露位置遮网覆盖。 9、路旁树苗栽种。未办结
103X3HN202405200003衡阳港口码头违规建设破坏岸线自然生态环境,主要有东阳渡区域港埠、红光、鑫阳3个码头,雁峰区宏昌、丁家桥千吨级2个码头,松木经开区松木港、八达、江霞3个码头,茶山坳长源、港务公司2个码头,具体有以下问题: 1、大部分码头是斜坡式简易码头,没有任何审批文件,没有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一直违法经营。 2、大部分码头建设没有履行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简陋,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其雨污水排放去向不明。 3、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不到位,未按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发布的整治指南整改到位。 4、相关码头处于防洪堤内,长期占用河滩用地,在湘江出现较大洪水时常被淹没,码头污水、污泥直排湘江。衡阳市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大部分码头是斜坡式简易码头,没有任何审批文件,没有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一直违法经营问题,经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大部分码头是斜坡式简易码头的问题 经查询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衡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和现场核实,举报的10个码头中,宏昌码头、鑫阳码头是斜坡式码头,其余8个码头为高桩式或重力式码头。 (2)关于没有任何审批文件,没有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一直违法经营的问题 ①松木千吨级码头,港口岸线手续齐全。 ②丁家桥千吨级码头,无需办理港口岸线。该码头是湘江(衡阳至株洲)航运工程的配套项目,于1995年获国家计委立项批复,符合《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可不再另行办理港口岸线审批手续。 ③港埠、长源、红光、茶山坳4个码头属于“老码头”。根据《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老码头技术检测与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八条之规定,不需要再重新审批岸线。 ④宏昌、鑫阳、八达、江霞4个码头现无岸线审批手续。由于《衡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在2023年3月才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在此之前这4个码头无法办理港口岸线手续。《衡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获批后,这4个码头相继按照《湖南省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正陆续开展港口岸线手续办理工作。其中,宏昌码头经营业主已按《衡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启动了码头搬迁前期工作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鑫阳、八达、江霞3个码头的经营业主正在与相关部门衔接补办手续。 2、码头建设没有履行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简陋,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其雨污水排放去向不明问题不属实。经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 (1)码头建设没有履行环保三同时的问题。丁家桥千吨级码头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湘江(衡阳至株洲)航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复函》后开始建设,2006年底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其余9个码头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并已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配有抑尘设施、喷淋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车辆冲洗设施等环保设施。 (2)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其雨污水排放去向不明的问题。除丁家桥千吨级码头处于停产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外,港埠、红光、鑫阳、茶山坳、宏昌、八达、江霞、长源码头8家码头均是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登记管理,松木千吨级码头核发了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松木千吨级码头、港埠、红光、鑫阳、茶山坳、宏昌、八达、江霞、长源码头等9家码头均建设了雨污分流系统,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由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地面冲洗、保洁。 3、码头环保提质改造不到位,未按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发布的整治指南整改到位问题不属实。经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 为督促企业完善防污染设施,进一步提升干散货码头污染物防治能力,2021年7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干散货码头环保隐患整治指南》。2021年10月以来,我市港口码头按照《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湖南省干散货码头环保隐患整治指南》的要求,完成了对港口码头的全面排查和整改,共计投入1.8亿余元对装卸工艺、污水排放、扬尘处置、场地平整等进行系统的整治改造。港口码头均建设了雨污水分流工程,防尘抑尘处理,码头前沿安装挡料板,配备了垃圾分类收集桶及危废房,并建立了管理台账,收集的垃圾和危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另有7家港口企业建设了散货大棚。港口码头环保隐患整治已全部完成后,根据码头业主的申请,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环保专家成立环保隐患整治工程验收小组,于2022年11月对涉及环保隐患整治的码头进行验收。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查看、召开验收评审会等,结合验收小组环保专家意见,参与本轮整治的码头均完成整改并全部通过验收。 4、相关码头处于防洪堤内,长期占用河滩用地,在湘江出现较大洪水常被淹没,码头污水、污泥直排湘江问题不属实。经衡阳市水利局调查核实: 松木千吨级码头、丁家桥千吨级码头、江霞码头、八达码头处于防洪堤内,其余6个码头位于湘江自然岸坡。其中:松木千吨级码头、丁家桥千吨级码头已办理涉河审批手续(佐证材料见附件36、37)。经过了防洪技术设计的码头,遇到超出防洪技术设计等级的洪水淹没码头造成的污染问题,这属于不可抗力。部分属实督促港口码头办理岸线手续到位。处理情况: 1、针对宏昌、江霞、八达、鑫阳4个目前暂无岸线手续的码头,为保障其港口腹地范围内企业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降低物流成本,同时考虑到岸线手续办理需要一定周期等因素,今年3月,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在港口码头经营业主作出一年内完善手续的书面承诺前提下,同意其在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达标的条件下,可开展生产作业。 2、督促江霞码头、八达码头尽快按照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 宏昌、江霞、八达、鑫阳4个码头如不能在2025年3月底前按照承诺完善港口岸线手续,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实施关停和岸线清退。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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