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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11:08      来源: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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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衡阳市水利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强化信用监管力度,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22年度衡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采取党组具体理论学习和专题讲座等形式,4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水利部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全市水利行业改革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法律和制度的力量呵护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整治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等领域顽瘴痼疾,为建设现代化新衡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不断完善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完成新一轮行政执法证换发和报考工作。根据全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要求,2022年11月我局为57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2022年11至2027年11月)。2023年,我局统计报送58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二是层层明确普法责任。我局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及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纳入水利总体工作中,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水利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分层分级明确普法责任,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目标任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让普法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是认真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我局认真对待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10月参加了在郴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行政协议纠纷诉讼案件,在庭审中回应行政相对人诉求,有力地促进了案件审理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为维护行政诉讼原告的合法权益和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我局行政负责人行政应诉出庭率100%,作出了良好的表率和示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素质,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5次,覆盖执法人员300人次,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强硬件,切实保障法制工作的必要经费开支和装备配置,新建水政监察支队执法基地,全市现有水政执法人员201名,执法船16艘,30台现场执法记录仪、20台对讲机、5台摄像机,全市财政每年安排河道执法经费500余万元;在湘江和耒水、蒸水、洣水、舂陵水等重要河流每30公里设置了一个河道值守点,实现了发现非法采砂“一小时到达执法现场”的快速反应机制。有力提升硬件配套建设。优软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中参谋、助手作用,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证。五是开展多元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普法宣传氛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是水利部门特有普法宣传活动,今年3月22日全市水利系统克服疫情的影响,采取板报展出、悬挂横幅、刊登报纸、电视报道、网络答题、现场解答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悬挂横幅100余条,发放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制作了《节约用水 “关住”点滴》节水宣传微视频。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水法的宣传,大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主动公开执法基本信息。积极对接“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我局58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事项。二是主动履行法治审查制度。全年共完成合法性审查132项,其中行政许可80件,政府合同34件,行政处罚15次,规范文件3件。把法治审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全局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通水事违法举报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全年收到举报3次。对举报情况做到了件件有专人核查、事事有回复,有效维护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权益。四是主动应对群众的诉求。对被行政处罚公司的听证和行政复议申请,积极应对,全年共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听证3次,参加行政复议2次,充分保护了被处罚公司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促进我局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的提高。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94项,其中洪水影响评价11项、取水许可9项、水土保持方案31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44项;开展信用承诺51项。二是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起,其中串通投标案件20起、使用他人资质投标案件5起、非法取水案件2起。三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工作中,我局行政处罚案卷2本、行政许可案卷3本,取得3本优秀、2本良好的优异成绩。四是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409余万元;征收取用水户水资源费共计1718余万元,所征收的水利规费均按要求送达收费通知书、开具非税收入收据,均做到应收尽收。五是加强水利行业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强化风险分级监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息化”、“行政执法监督”、“公共信用信息”等系统平台,对水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风险分级评定,并在确保重点领域全覆盖检查基础上,对风险等级高或信用评分低的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全年开展了各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88次,其中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26次,节约用水工作检查25次,农村饮用水安全检查28次、水利在建工程项目38次、水旱灾害防御检查15次、水土保持监管检查30次,河道采砂监督检查16次,涉河管理建设项目工程设施检查10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方法、时限有待完善;

(二)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要求,全面梳理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发挥示范带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二)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杜绝越权执法,执法犯法,滥用职权。

(三)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组织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及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积极完善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确保完善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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