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15:44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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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依法治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依法全面履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市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2022年依法治水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3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全市水利系统法治建设。

(二)提高政治站位重视依法执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关于衡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理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衡法委〔2022〕2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全市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推进了重点任务落实。同时健全局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局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并实行党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

(三)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全面做好《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清单》整改工作,我局坚持从讲政治高度,认真研究,统筹谋划,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态度,从组织上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成立专班。把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到今年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专题研究。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上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水利工作特点,统筹谋划,制定方案,任务到人,完成好规定动作,从自选动作中体现水利特色,推动全市水利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和成效。三是全面整改。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从制定方案入手,从发动学习着手,强化政治引领,抓好法制学习和教育,推动依法行政,深化职能转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对整改到位问题建章立制,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清单,确保反馈意见能落地、能有效整改。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按照《关于印发衡阳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衡法办〔2022〕8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牵引,把党建、文明创建和法治宣传融合一起,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规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普法宣传工作中,重点突出《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水法的宣传,主要从板报展出、悬挂横幅、刊登报纸、电视报道、公众号发文、现场解答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普法宣传,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次。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大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认知程度,提升了水利干部职工的水法律法规意识。二是开展网络答题活动。我局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共有3000余人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知识网络答题。通过网络答题,干部职工进一步学深悟透了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加快推进衡阳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政治理论基础。三是全方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了解,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做好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采取线上线下、室内室外、党建+文明创建+普法宣传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四是结合实际开展“美好生活.典亮雁城”民法典专题宣传。为深入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典”亮水利领域,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干部职工人手一本《民法典》,各个党支部把《民法典》列入学习内容,在全局掀起学《民法典》、用《民法典》的热潮。五是树立国家安全观念开展宣贯活动。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我局按照《国家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突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主题,在水利系统采用宣传展板、粘贴宣传海报、播放教育短片、组织线上答题等方式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知识,做到精准普法、实时普法,增强法治宣传的精准性、时效性,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六是大力宣贯《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我局高度重视,制作了宣传册,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认真宣传贯彻,在交通文明劝导、包路段、周末卫生打扫和联社区等活动中,边宣传边实践。累计发放宣传册500多份、劝阻不文明行为100余次、参加宣贯党员干部400人次,有力宣传了条例,推动了条例的普及,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水利人的力量。七是组织观看《李司法的冬暖夏凉》。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我局组织观看了《李司法的冬暖夏凉》教育电影。全局干部职工被李培斌同志认真负责、勤勉工作、恪尽职守,心系群众、为民尽责、敬业奉献的精神感动,在我局掀起了向先进典型的热潮,用实际行动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八是紧贴节水宣传制作“我的衡阳我的奋斗”法治微视频。为推动普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优化普法产品供给,我局紧贴节水宣传,联合学校,制作了节水宣传微视频,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节水用水,保护珍贵的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助推节水城市创建。

(五)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河道采砂执法巡查。今年以来,全市河道采砂日常巡查1466次,巡查总里程52950.6公里,参与巡查6039人次,出动执法车、船1629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20次,参与专项行动356人次,出动执法船、车123台次,通过对全市已整治取缔的431个非法砂场开展“回头看”和14个砂石集散中心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形成长效监督和有力震慑。二是严格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坚持将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净化水利建设市场的重要机遇,聚焦8.15串通投标案和21条违规挂证案件办理,采取“公安—检察院—法院—行政监督部门”、“四位一体”的全链条调查机制,对26家涉案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1700余万元;协同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查处公职人员22人(其中对5人采取留置措施),对128人采取强制措施,形成了强大震慑力,当前全市水利行业呈现公平竞争、风清气朗的新气象。三是开展洞庭清波、妨碍河道行洪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充分运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对全市580个疑似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进行核查,完成10个“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生态突出问题、50个“河湖清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拆除了珠晖区、衡南县、祁东县等3处妨碍河道行洪违建物,保障了河道行洪通畅,显著提升了水质,有效保护了全市河流生态环境,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六)积极推动规范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一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在“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并进行了公示我局57名行政执法人员,并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行政许可目录及服务指南、违法举报方式和途径等事项逐一录入各类平台和公示,全面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规定的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制作水行政执法文书,确保执法文书完整准确。制定了音像记录实施办法,设立安装监控设备的“办案室”,将行政执法听证、调查、检查等事项进入办案室办理,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所有行政执法卷宗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了政策法规科,明确法制审核机构,配备工作人员2名,聘请了法律顾问,负责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所有行政执法决定纳入审核范围,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承办机构要对法制审核机构提出存在问题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送法制机构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审定后形成最后的行政决定。今年以来,我局开展行政处罚类重大法制审核20件,规范性文件重大法制审核3件,行政许可类法制审查80件,政府合同类法制审查34件。

(七)出实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坚持高位推动、多方联动、迅速行动,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河管理事项审批”“取水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高频和难点服务事项为重点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以稳扎稳打的工作态度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水利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的水利营商环境。二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成立市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图、公平竞争审查表,对局文件进行审查。在今年5月份,对全局影响公平竞争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没有发现影响公平竞争的类似问题。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为做好2022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衡阳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成立了专班,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规定了时限,确保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能落实落地,推动全市水利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制定了第一批包容免罚事项清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大力推广柔性监管,进一步规范水利领域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水利执法的实际,编制了《衡阳市水利领域包容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包括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等11项违法行为,对危害后果轻微、主动在限期内消除违法不利影响、属首次违法、且承诺不再实施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免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运用法治思想指导水利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效转化为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水利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方式的多样化。要结合水利工作的特点,在普法宣传上体现的水利工作的特色,运用各种方式,提高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是加强人员业务素质能力的培养。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人员、锻炼队伍,打造一支适应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队伍。

衡阳市水利局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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