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退出老年模式
衡资源规划执通【2019】4号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8 08:52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体:

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

行政处罚前公示

衡资源规划执通【20194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蒸湘区雨母山镇湘桂村地段建设“蒸德家园”项目B18B20B21三栋保障房违法建设行为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96 18日至20196 25日。

二、主要违法事实: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蒸湘区雨母山镇湘桂村地段建设“蒸德家园”项目B18B20B21三栋保障房违法建设项目,违法建设面积11949.5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第四十条之规定。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我局拟对该违法建设行为作罚款处罚。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凡与本建设项目处罚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项目处罚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和购房合同等),向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电话:8805133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617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