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退出老年模式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03-17 09:40      来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浏览量:
字体:


衡人社监询字202326

衡阳亿品精装装饰有限公司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询问调查聂东友等10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的相关情况聂东友12654元,黄海蛟9140元,范桂华2551元,谢君武677元,左华东3740元,周亚平1500元,刘华健8000元,万强600元,谢玉香1000元,王诚迁1200元。请你单位派员并携带下列材料(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2023322上午9时到我支队接受询问。

1、单位职工名册(应载明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 

2202110-2023年1月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3、所有工的劳动合同;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接受询问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接受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你单位拒绝按照我支队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将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逾期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劳动者投诉的工资金额直接进行认定。

联系人:朱  媛     虹

联系电话:8869700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20号613室

                              

 

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316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