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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07 16:57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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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二、申请对象: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三、适用范围衡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受理窗口

1.纳税人可选择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申请,也可选择到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3、A24号窗口上门办理。

2.网上申请。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wsbs)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按照【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路径进入,点击“新增信息”录入相关退税申请。

五、审批决定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六、申请条件

1.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2.2020年1月(税款所属期)开始,与2019年12月(税款所属期)相比,有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七、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材料规格

份数

材料要求

1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税务部门表证单书

原件

4份

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

2

退(抵)税申请表

税务部门表证单书

原件

4份

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

八、办理流程

  “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办流程图

(1)纳税申报

纳税人需在申报期内,先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才能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申请退税

纳税人可选择网上提交申请,也可选择到办税服务厅上门办理。

a.网上申请。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wsbs)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按照【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路径进入,点击“新增信息”录入相关退税申请。

b.办税服务厅办理。

(3)领取文书

a.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的,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审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获取反馈结果。

b.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申请的,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审批,纳税人在接到办税服务厅通知后,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九、办理说明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十、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点: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8965155

业务监督电话:896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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