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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个典型案例获评“湖南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

来源: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8 10:24

日前,湖南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结果揭晓,由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选送,衡阳县法律援助中心雷铭钧承办的“欧某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和衡阳县弘法法律服务所洪晓军承办的“屈某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成功入选。此次被评出的优秀法律援助案例类型涵盖刑事、民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有较强的业务指导性和推广价值。

据了解,雷铭钧承办的欧某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援人为6岁的未成年人,上学途中被大货车车厢门板刮倒挤压后在桥面的护栏上拖行,身体受损极为严重,前期治疗已花费近40万元,其父母皆在农村务农,根本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就在这个家庭最需要社会提供帮助的时候,衡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向他们伸出了援手,承办律师通过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措施,暂时解决了受援人的燃眉之急,在后续索赔过程中,肇事司机拒不赔偿甚至以上诉为要挟拖延保险赔偿金的赔付,承办律师审时度势,当即书面向法院提出,此次仅就保险公司交强险10000元医疗费限额及500000元的商业险限额进行审理判决。衡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全部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510000元,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为屈某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受援人屈某飞意外坠楼而亡,父亲屈某腊双目失明,母亲多种疾病缠身,家庭经济非常困难,事故发生后家属聚集不肯散去,承办人第一时间介入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大量工作,甚至昼夜不眠,在平息混乱场面的同时积极为受害人家属争取到15万元的丧葬费,引导家属理性维权。在后续案件诉讼过程中,承办人不遗余力、据理力争,为受援人获得了381908元的赔偿金,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极大地维护弱势群体之利益。案件承办人员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充分展现出扶弱济困、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的前提下,始终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管理促质量,建立案件评级奖惩机制,并与办案补贴、表彰奖励挂钩,激励和鞭策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积极性,树立办案质量意识,保证受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有力地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利。(周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