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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0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为推进民法典实施,12月29日,衡阳市召开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杨龙金出席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组成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杨安定主持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立足工作职能职责,就前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现场交流发言。杨龙金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学习好、宣传好、应用好民法典。要认真学习民法典,充分了解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意义,宣传好民法典的条款和内容,更新思想观念,提升思想水平,用民法典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当表率、当示范、当标杆。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表率, “关键少数”要走在先,干在前,深学一层,先行一步。党员干部要做好示范,做学习、遵守、应用民法典的榜样。执法和司法单位要树立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标杆。三是抓统筹、抓重点、抓落实。要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篇文章与民法典统筹起来,把改革发展稳定与民法典的实施统筹起来,把文明创建、市域社会治理和常态化的舆情防控等工作与民法典实施统筹起来。相关部门通过建立任务清单,出台实施工作要点,建立督查、调度、考核机制,促进民法典在衡阳得到全面实施。

另据了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还出台《关于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法治衡阳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出台全市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任务清单。同时对照民法典,指导抓紧开展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形成止、修、废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社会大众以民法典为办事依据,让市场主体和社会民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法治获得感。(王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