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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06:05

关于举行《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起草工作,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决定举行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521日(星期)上午9:00-12:00

地点: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楼6楼会议室(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43号)

二、听证事项

针对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的体系设置、内容条款等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

1.对实行路内停车泊位差别化、阶梯化收费的意见或建议(不涉及具体收费标准)。

2.对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实行备案管理是否存在必要性及合理性,对备案程序及材料提供有何意见或建议。

3.对如何缓解学校、医院、繁华商场等“潮汐”停车现象的意见或建议。

4.对如何引导停车者使用地下停车场的意见或建议。

5.《条例(草案)第五章“法律责任”中各项罚则的事项设置是否合理,量罚金额是否得当。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人员均可报名,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意见。根据报名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10-15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电话、网络、传真或者书信等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告知作为听证陈述人还是听证旁听人参加会议。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1.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hycgzcfgk@126.com                

2. 报名电话:0734-8809330

3. 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20日。

《条例(草案)》在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衡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报名参加听证会并对《条例(草案)》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

《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衡阳市司法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