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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四上”企业新增状况简析
发布时间:2017-11-07 00:00      来源: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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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近年来,我市“四上”企业新增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整体看,“四上”企业新增有量无质,对经济增长拉动力有限。特别是今年以来,“四上”企业新增持续低迷,连续7个月在全省的排位靠后。四上企业新增中的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觑,亟需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一、新增“四上”企业对反映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

  (一)是开启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的最佳途径。统计上,新增“四上”企业分两种类型,一类是新建新投产企业,这类企业新增没有同期数,实现的是净增长;一类是四下转“四上”企业,这类企业带同期数,但是同期数没有核定标准,所以往往同期数较小。经测算,净增10个亿增加值,可以拉动GDP增长约0.3个百分点。

  (二)是消除历史数据包袱影响的有效途径。为保持统计数据连续性,避免经济增长出现“断悬式”下降,近年来,我们整改与发展并举,通过抓“四上”新增逐步消除历史数据影响,成效明显。2013~2016年,我市共新增“四上”企业1740个,退出四上企业1352个,净增388个。在此期间经济增长没有出现较大波动,新增四上企业在稳定经济增速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我市四上企业新增状况及主要特征

  (一)总量排位靠前但净增偏少。

  自2013年以来(2013年,规模以上服务业正式实行联网直报统计,并作为核算服务业发展状况的依据,“三上”企业统计变成“四上”企业统计),我市“四上”企业新增总量稳居全省前列:2013~2016年,分别新增“四上”企业371个、448个、459个、461个;居全省第8位、第2位、第3位、第2位。但从净增来看,完成情况不理想:2013~2016年,我市年均净增长“四上”企业97个,居全省第7位。

  (二)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但质量不高。

  近年来,我市“四上”企业新增工作均能按既定的工作目标完成。但是从新增的“四上”企业情况来看,质量不佳,对经济增长贡献不高。一是处于达标边缘新增“四上”企业占比较高。以2016年为例:经测算,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新增工业企业占全部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3%;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新增批发业企业占全部新增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89.6%;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新增零售业占全部新增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61.4%;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新增住宿及餐饮业企业占全部新增限额以上住宿及餐饮业77.6%。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新增服务业占全部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的72.6%。二是新建新投产企业偏少。2016年,我市共新增四上企业128个(建筑业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除外,因为这两个行业不分新建新投产与成长型),其中新建新投产企业占33%左右,居全省第14位。

  (三)今年以来,四上新增持续低迷,完成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截至9月份,我市共新增“四上”企业49个,较上年同期减少28个,居全省11位。新增呈现三个特征:

  一是在全省排位靠后。截至9月,工业新增24个,居全省第7位,建筑业新增4个,居全省第11位;批发和零售业新增3个,居全省第11位;住宿和餐饮业无新增,房地产业新增15个,居全省第9位。详见表1

  1 1-9月全省分市州、分专业“四上”申报情况

  单位:个

  地区

  合计

  工业

  建筑

  批发和零售

  住宿和餐饮

  房地产

  服务业

  户数

  排位

  户数

  排位

  户数

  排位

  户数

  排位

  户数

  排位

  户数

  排位

  户数

  排位

  全省

  1343

  -

  419

   

  180

  -

  251

  -

  86

  -

  266

  -

  141

  -

  长沙

  254

  1

  42

  6

  65

  1

  57

  1

  14

  2

  50

  1

  26

  1

  株洲

  143

  3

  45

  4

  24

  2

  21

  6

  11

  5

  25

  3

  17

  3

  湘潭

  39

  12

  12

  11

  8

  8

  6

  10

  0

  11

  6

  14

  7

  8

  衡阳

  49

  11

  24

  7

  4

  11

  3

  11

  0

  11

  15

  9

  3

  12

  邵阳

  136

  4

  52

  2

  13

  4

  33

  3

  13

  3

  17

  7

  8

  7

  岳阳

  60

  10

  12

  11

  13

  4

  1

  12

  1

  10

  26

  2

  7

  8

  常德

  101

  6

  48

  3

  6

  9

  9

  8

  2

  8

  22

  5

  14

  6

  张家界

  28

  13

  7

  13

  10

  6

  0

  14

  0

  11

  11

  12

  0

  14

  益阳

  76

  7

  43

  5

  5

  10

  8

  9

  4

  7

  12

  11

  4

  11

  郴州

  114

  5

  23

  8

  14

  3

  27

  4

  13

  3

  19

  6

  18

  2

  永州

  194

  2

  75

  1

  10

  6

  49

  2

  21

  1

  24

  4

  15

  5

  怀化

  66

  8

  16

  10

  2

  13

  11

  7

  5

  6

  16

  8

  16

  4

  娄底

  62

  9

  17

  9

  4

  11

  25

  5

  2

  8

  9

  13

  5

  10

  湘西

  21

  14

  3

  14

  2

  13

  1

  12

  0

  11

  14

  10

  1

  13

  二是 四上企业新增分布不均匀。截至9月,分县市区看, “四上”企业新增总数居第一位的是耒阳市(12个),衡阳县、衡山县未新增一个。分行业看,工业新增最多(24个),住宿和餐饮业仍未实现零的突破。详见表2

  2 1-9月全市分县市区、分专业“四上”申报情况

  单位:个

   

  合计

  工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

  住宿和餐饮

  房地产

  服务业

  全市

  49

  24

  4

  3

  0

  15

  3

  珠晖区

  2

  0

  0

  0

  0

  2

  0

  雁峰区

  1

  1

  0

  0

  0

  0

  0

  石鼓区

  1

  0

  0

  0

  0

  0

  1

  蒸湘区

  3

  0

  0

  1

  0

  2

  0

  南岳区

  1

  0

  1

  0

  0

  0

  0

  衡阳县

  0

  0

  0

  0

  0

  0

  0

  衡南县

  6

  1

  0

  1

  0

  4

  0

  衡山县

  0

  0

  0

  0

  0

  0

  0

  衡东县

  5

  5

  0

  0

  0

  0

  0

  祁东县

  1

  0

  0

  1

  0

  0

  0

  耒阳市

  12

  5

  2

  0

  0

  3

  2

  常宁市

  8

  6

  0

  0

  0

  2

  0

  开发区

  3

  0

  1

  0

  0

  2

  0

  白沙工业园

  5

  5

  0

  0

  0

  0

  0

  松木工业园

  1

  1

  0

  0

  0

  0

  0

  三是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压力较大。除建筑业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外,工业、批发零售业及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四个行业新增企业个数与年度目标差距较大。

  三、“四上”企业新增乏力原因分析

  (一)项目落地速度过慢,不利“四上”企业孵化。2016年,国家将有5000万元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实行联网直报统计,在申报中有一部分有5000万元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为“四下”企业,这些企业是“四上”企业新增潜在的“储备库”。但是项目落地慢,企业产生效益过程长,实际达到标准入统的企业较少。自2016年以来,我市共有103个有5000万元在建投资项目的“四下”企业,仅8个企业转为“四上”企业,占比7.8%

  (二)企业入统主动性不强,制约“四上”企业新增。表现在:一是企业感受不到成为“四上”企业给予企业发展带来的有利面,相反还要履行统计责任,造成企业抵触情绪较大,报表报送配合度差,甚至一些企业为了退出“四上”企业,将法人注销转变成个体户。二是企业顾虑入统会增加成本尤其是税收成本,不愿申报。三是统计法约束力弱,企业认知度低,入统随意性大。

  (三)部门协同配合乏力,影响“四上”企业新增工作推动。表现在:一是没有形成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对企业发展监控不到位;二是部门间工作没有形成合力,有扯皮、推诿现象;三是对四上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具体,造成企业认同感不足;四是一些关键的职能部门不唱主角,“四上”新增工作推动难度较大。

  四、推动四上企业新增工作建议

  (一)成立专门机构。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负责企业培育工作机构。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园区管委会组成。具体负责企业培育工作中政策制订、考核目标确立、日常工作协调、工作监督落实。

  (二)制订惠企政策。建议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从企业需求出发,以促进企业入统积极性为目标,研究制订惠企政策。同时要出台惠企政策落实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定期走访四上企业工作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加深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一些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为“四上”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在报批、审批工作中提供优先服务。

  (四)做好宣传引导。通过走访企业及利用媒体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与中型企业的对比优势,政府在企业入统后的优惠政策,特别突出企业组织形式在化解风险,用工用地,融资贷款,发展壮大等方面的优势,坚定企业转型升级的决心和信心,增强企业入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改进考核目标。积极对接省级考核要求,改进考核目标,由对新增考核改成净增考核。目标制订上既要有数量要求也要有质量要求,确保提升新增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六)狠抓督查落实。督促检查与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严格按既定的工作,有计划地进行督办。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找准解决办法,与督查对象共同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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