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效和特点
初步测算,2015年衡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80.8%,比2014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主要表现在:
(一)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63.8%,比2014年提高了4.0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总收入、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化率、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实现程度分别为51.4%、34.4%、86.4%、48.1%、63.9%、99.3%、54.1%、15.7%,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4.1、3.1、2.0、4.6、3.3、5.0、18.5、1.4个百分点;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实现程度为89.5%,与2014年持平。
(二)人民生活明显提升。人民生活实现程度为87.2%,比2014年提高了7.3个百分点。其中: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分别为74.4%和84.1%,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6.2个百分点和7.2个百分点;人均储蓄存款实现程度为72.0%,比2014年提高了5.9个百分点;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实现程度均为100%,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10.7个百分点和18.4个百分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实现程度均保持100%。
(三)社会发展更加和谐。社会发展实现程度为96.4%,比2014年提高8.1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实现程度均保持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实现程度86.5%,比2014年回落6.9个百分点;平均受教育年限实现程度为86.8%,比2014年提高1.3个百分点;每千人拥有床位数、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实现程度均为100%,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25.9、27.1个百分点。
(四)民主法治更加完善。民主法治实现程度保持100%。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安全指数显著提升。
(五)生态文明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实现程度为96.8%,比2014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其中:单位GDP能耗、空气质量达标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实现程度均保持100%;城镇污水处理率实现程度为100%,比2014年提高了53.3个百分点;农村污水处理率实现程度为70.3%;地表水质达标率实现程度为94.4%,比2014年回落了5.6个百分点。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从监测结果看,五大类中实现程度最低的是经济发展,离目标值差距达36.2个百分点。其中:2015年人均GDP23131元,低于全省同类县10834元,实现程度差目标值48.6个百分点;人均财政总收入1137元,低于全省同类县1464元,实现程度差目标值65.4个百分点。
(二)发展内生动力较弱。全县“四上企业”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企业规模均处于全省、全市低下水平,反映出经济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235家,其中5亿元以上的大企业仅14家,没有上1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全县年税收1千万元以上企业只有10家、5千万元以上税收大户仅1家;大中型企业和税收大户少,税源严重匮乏。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占比仍然较高,节能降耗压力大。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实现程度差目标值45.9个百分点,由上年全省同类县22位下移至43位,表明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弱化。
(三)产业结构矛盾突出。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77.7%,低于全省同类县6.5个百分点,传统农业比重过大,严重制约我县经济转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6%,低于全省同类县6.2个百分点,且产业布局不均衡,占GDP比重22.3%的一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为0,占GDP比重39.8%的三产业也仅有1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实现程度仅为15.7%,是实现程度最低的指标。
(四)城镇建设发展缓慢。2015年全县城镇化率为38.3%,低于全省同类县8.5个百分点,与全国、全省、全市差距进一步扩大。全县17个建制镇除县城西渡镇外,其余绝大部分城镇化率低于30%。
(五)居民收入水平不高。2015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5142元、2785元、46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953元。2015年全县人均储蓄存款20146元,低于全省同类县2452元。精准扶贫难度大。到2015年底,全县仍有61个省级贫困村,核定贫困人口37846人,贫困发生率达3.37%。
(六)部分指标出现反弹。2015年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77.9%,比上年回落6.2个百分点。地表水质达标率为94.4%,比上年回落5.6个百分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6.8%,比上年回落2.2个百分点,而全省同类县平均水平达105.7%。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议和意见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城市改造、社会民生、重点水利项目等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大“净地”储备力度,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抓好电力、劳动力等要素保障工作。着力储备一批对未来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有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挤入国家、省、市“十三五”项目规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力保证。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界牌陶瓷工业园建设,做好企业引进和落户工作,统筹推进井头石材基地、关市铁矿基地协调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培育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加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保障,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工业支撑。抓好粮食高产创建,发展烟叶等经济作物,推进畜牧水产养殖业标准化、无害化,发展壮大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与贸易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联动发展,精心打造“生态休闲游,名人故里游”旅游产业,加快教育文化、体育健身、休闲养老等服务业发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振兴第三产业。
(三)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打造秀美宜居家园。完善城镇功能。加快县城提质扩容,深化“四城同创”,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大力抓好“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农业示范片”、“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融合步伐,引领经济发展。
(四)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健全社会保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抓好社会保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完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促进医疗卫生水平提升。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严格控制新上“两高一剩”项目,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引进绿色技术与节能减排设备,发展推广清洁能源。强化环境污染整治。深入推进“一号重点工程”,实施湘江流域(蒸水)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引导农村居民逐步建设化粪池,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高地表水质和空气质量达标率。着力推进“绿色城镇”、“绿色家园”建设,加大通道绿化提质改造力度。全面实施封山育林,加快森林植被恢复和繁衍,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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