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坚持以民生为本,积极扩大消费,全市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2015年1-11月,衡阳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0.55亿元,同比增长12.3%,分别高于全省、全国0.2、1.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实现零售额285.85亿元,同比增长15.0%,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6个百分点,贡献率达37.2%。
(一)分区域看,乡村市场增长较快。1-11月,全市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21.82亿元,同比增长12.3%,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8.73亿元,同比增长12.4%。
(二)分行业看,零售业仍占主导地位。1-11月,全市零售业实现零售额748.29亿元,同比增长12.3%,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82.2%,较去年同期回落1.3个百分点;批发业实现零售额60.49亿元,同比增长12.1%,占比6.6%,较去年同期增加1.1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零售额18.09亿元,同比增长11.1%,占比2.0%,较去年同期增加0.3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零售额83.68亿元,同比增长13.0%,占比9.2%,较去年同期持平。
(三)分形态看,餐饮收入拉动增长力有所提升。1-11月,全市限上法人单位实现餐饮收入8.94亿元,同比增长7.6%,拉动全市限上法人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出0.2个百分点,贡献率达1.7%,比去年同期高出1.2个百分点。
(四)从限上法人单位分类商品零售额来看:一是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平稳,1-11月,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1.44亿元,同比增长23.9%,穿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1.06亿元,同比增长17.2%,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7.69亿元,同比增长23.5%。二是汽车类商品消费保持主要支撑力量,受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影响,加之衡阳市成立了汽车销售一条街,陆续入驻了一批新的4S店,1-11月,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8.31亿元,同比增长31.2%,拉动全市限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总额增长7.8个百分点,对全市限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达51.0%。
二、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因素。
(一)石油及制品类商品的持续负增长产生消极影响。1-11月,全市限上法人单位中,石油及制品类实现商品零售额45.70亿元,同比下降15.9%。对全市限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23.6%,拉低全市限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总额增长3.6个百分点。
(二)零售业缺乏新的增长点。零售业零售额增长虽然保持增长态势,但新的增长点不突出。从1-11月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情况来看,汽车类商品作为增长主要支撑力量,过于单一,并且汽车类商品使用寿命长,难以保持长期热销,零售业零售额增长需要多层次、多样化的增长点。尽管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和五金、电料类商品增速高,分别为55.3%、35.8%、30.4%,但其零售额占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额的比重都较小,占比分别为1.6%、0.2%、3.6%,不能成为拉动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要力量。全市零售业缺乏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不能在规模经营上形成行业优势,难以形成新的增长点。
(三)电子商务零售额占比较少。1-11月,全市限上法人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0.29亿元,占全市限上法人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0.1%,对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的拉动不明显。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以其快捷便利的优势,打破了传统贸易的地域束缚和成本限制,已迅速成长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且发展空间极大。但衡阳市电商发展相对滞后,企业电商业务规模较小,所占市场份额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市购买力的实现,进而制约了全市消费品市场的发展。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积极培育消费热点。
居民的消费需求是多层次和多样化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领域的进一步扩展,消费者的选择意识增强,消费行为也更加理性。因此,要适应经济新常态,培育消费新热点。要从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层次需求出发,准确把握消费市场供求变化的最新动态,有针对性、有特色、有亮点、有重点地培育有效、持续的消费热点,拓展消费空间,引导居民消费向更高层次发展,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二)鼓励发展电子商务。
要积极推进企业改变传统经营模式,支持有条件的贸易企业建设网上交易平台,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进行网上直销,开展电子配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新模式,满足消费者对新兴消费模式的需求;要加快区域网络交易平台建设,为企业和广大消费群体提供优质的网络交易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与实体体验店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健康发展,使消费者通过真实体验加强对所需商品的感知度;加快电子商务立法进度,研究制定出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优化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同时加强对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科学引导,全面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要高度重视培育和引进上规模、有市场的大型商贸企业扎根我市,重点扶持有特色、有品牌、就业收纳能力强的贸易企业,形成新的零售额增长点,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要加大对限上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强对限上企业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运行状况,引导它们进行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在税费和审批方面给予一定帮助,全面提高企业经营水平;持续从政府层面着手,引导规模较大的个体户向法人企业转变升级,支持限上个体工商户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转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贸易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数量,进一步优化消费品产业结构,提升限上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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