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城镇单位(不含私营、个体,下同)从业人员总人数为56.4万人,其中在岗职工50.47万人、劳务派遣人员2.04万人、其他从业人员3.89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89.5%、3.6%、6.9%。从不同经济类型看:全市全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分别占全部从业人员总人数的42.7%、4.4%、52.9%。从业人员年末人数呈现以下特点:
1、二、三产业保持就业市场的主导地位。2014年末,全市城镇单位三大产业职工人数比例为0.1:45.97:53.9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同比提高2.75个百分点,继续占据半壁江山,显示出近年来在全市转型跨域发展的大背景下第三产业拥有极大的就业吸引力。
2、其他所有制经济吸纳就业能力强。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主的其他所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吸纳城镇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领域。2014年末,全市城镇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从业人员达29.86万人,占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2.9%,连续三年保持在50%以上。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从业人员占其他从业所有制经济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67.1%、16.1%、10.6%。
3、女性就业人数逐年上升。近年来,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提高,就业意识加强。2014年我市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为17.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65万人,占全市总从业人员人数的31.5%,占比提高1.9个百分点。女性就业行业多集中在第三产业中,其中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女性占该行业从业人员比例达到52.9%;教育占45%;金融业占39.7%;住宿和餐饮业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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