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认为一个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文化产业就成为该地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3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116.34亿元,比上年增长68.6%,占GDP的比重为5.36%,已经达到2020年小康监测5%的目标值。但在201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高峰后却一直下行,至2015年上半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完成19.8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1.98%。作为历史文化名城,衡阳如何把握文化发展大势,发挥自身文化优势,实现文化产业发展新突破,值得认真思考。本文针对2014年以来衡阳文化产业下行的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衡阳市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情况
2013年衡阳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116.34亿元,比上年增长68.6%,占GDP的比重为5.36%,达到2020年小康监测5%的目标值。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完成 98.33亿元,同比下降15.5%,占GDP的比重为4.1%,同比下降 1.26个百分点。2015年上半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完成19.8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1.98%,比2014年占比下降2.12个百分点。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有限上文化产业单位148家(工业59家、贸经52家、服务业37家),其中工业企业增加值12.73亿元,占限上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例79.7%;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57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16.1%;服务业增加值0.68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4.2%。
二、2014年—2015年上半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下降的主要原因
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从总量上看,限上文化企业增加值减少。2014年共有158个限上文化产业单位,完成增加值同比减少了17.97亿元,同比下降18.73%。限下文化产业增加值同比虽增加了0.83亿元,但由于单位类型比较单一,其中从事网吧经营活动的企业占60%左右,该类型企业单位规模较小,总量增幅不大,对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贡献不大。而2014年GDP总量增加226.12亿元,增幅达10.42%,高于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25.9个百分点,导致全市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下降。
(二)从产业方面看,限上文化产业单位中工业、批零、服务业企业增加值两减一增。2014年限上158家文化产业单位中有42家工业制造业企业,文化产业增加值为78.92亿元,占全部限上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的91.15%。2014年受工业经济形势整体下滑影响,工业制造业企业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比去年同期减少18.71亿元,同比下降19.16%;42家服务业企业,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08亿元,占全部限上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的3.6%,比去年同期减少0.32亿元,同比下降9.4%。42家批零业企业,文化产业增加值为4.59亿元,占全部限上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的5.25%,比去年同期增长1.19亿元,同比增长35.1%。
(三)从县市区发展情况看,部分县市区完成程度较低影响全市水平。2014年除珠晖区、雁峰区和祁东县的文化产业单位创造增加值超过5亿元外,其他9个县的文化产业单位创造的增加值都没超过5亿元,其中6个县市区的增加值低于2013年。全市只有2个县市区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10个县市区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衡阳、衡南、衡山、衡东、耒阳、常宁占比较低。
(四)从重点企业发展情况看,衡阳文化产业支柱企业胜添电子产值缩水严重。衡阳胜添电子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是全市文化产业的支柱企业,2013年共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72.76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2.5%。2014年以来,全市工业开始清理历史虚增,同时受行业经济形势下滑影响,该企业工业产值大幅缩水,文化产业增加值相应减少,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53.1亿元,同比减少19.7亿元,同比下降27.06%,降幅高于全市文化产业降幅11.58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也由62.5%下降到54%,下降8.5个百分点。2015年上半年该企业文化产业增加值继续减少,共完成9.3亿元,预计全年完成22亿元左右,远低于2014年的水平。
(五)从行业发展情况看,淘汰落后产能导致传统文化产业行业增加值减少。2014年以来,全市工业企业陆续开始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一部分低工艺,低附加值的产业逐渐缩水转型。以全市焰火及鞭炮产品制造业为例,2013年全市共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7.03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6%, 2014年实现增加值4.48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例降低为4.5%;2015年上半年由于全市大部分烟花爆竹企业都已停产改造,文化产业增加值更是下降到1.22亿元。2015年受行业升级改造影响的还有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颜料制造等传统的文化产业制造业企业,完成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与2013年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下降2.77亿元,颜料制造业下降2.41亿元。
三、存在问题
2014年以来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逐年下行,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减少,占GDP比重逐年降低。从增加值总量上看,2013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116.3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36%,已经达到2020年全面小康的标准,但之后文化产业增加值呈逐年下滑趋势, 2014年全市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98.33亿元,同比下降15.5%。从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上看,2014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1%,同比下降1.26个百分点。2015年上半年全市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19.8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1.98%,比2014年全年下降2.12个百分点。这不仅与先进地市相比差距甚远,也远远低于我市2020年全面小康监测目标值3.02个百分点。
(二)文化产业单位较少,特别是支柱型文化产业单位较少。2013年,全市限上文化企业单位125家,其中工业57家,批零 37家,服务业31家;2014年,全市限上文化企业单位158家,增加33家,其中工业、批零、服务业分别增加2家、8家、23家;2015年上半年全市限上文化企业单位148家,比2014年底减少10家,其中批零减少8家,服务业2家;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文化企业占全市四上企业比重为4.1%、6.2%、6%,占比明显偏低。全市文化产业支柱企业仅胜添电子一家,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50%以上,其余企业规模较小,实力弱,对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贡献不大。
(三)文化产业行业结构不合理,新兴文化产业行业占比较小。2014年,衡阳文化产业各个行业中,实现增加值最多的行业是文化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制造业,完成增加值78.92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80%,其中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完成增加值53.85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54.8%。其他行业增加值占比不到20%,其中新闻出版及电影放映业仅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0.03%,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服务业是最具活力最有发展潜力的优势行业,是文化产业重要增长点之一,但创造增加值仅为2.68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7%,也是全市文化产业增长点中的薄弱环节。
(四)县市区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城区普遍好于县区。2014年五城区共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70.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8.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其中珠晖、雁峰、南岳区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占比已经达到3%以上。2014年七县区共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27.6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7%,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其中衡阳、衡南、衡山、衡东、耒阳、常宁占比较低,仅为1.5%左右。
四、对策与建议
目前我市文化产业总量小、占GDP比重低、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难以在近期内发生根本改观,单纯依靠一家支柱企业完成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小康监测目标更是难上加难,如何实现全市文化产业快速、均衡、可持续发展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发挥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一个品牌凝聚和体现着一个地区的功能、理念、整体价值取向,它在给地区带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推动着经济发展。南岳衡山旅游、石鼓书院已经成为衡阳文化产业的代表,但是仅靠这些品牌来推动衡阳文化产业发展,其速度和力度是十分有限的。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着力解决衡阳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和旅游文化资源丰富,而文化产品缺乏的矛盾。搞好规划,确立重点,在打造文化品牌上下功夫。一是注重对传统文化产品的挖掘和保护,保持其原始生态性。二是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融和,大力发展文化用品加工制造业,开发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用品和旅游纪念品,并形成产业化经营。三是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并举的战略,通过各种推介、洽谈会等形式,加强对衡阳文化产品的宣传和营销,提高文化产业的整体经济实力。
(二)发挥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省、市相继设立了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一批成长性好、自主创新能力强、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项目相继得到了资助。据悉,今后省、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将重点支持五个方面的项目,分别是文化金融平台建设、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引导资金的建立和使用,不仅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部分资金支持,促进了项目快速推进,而且提振了企业信心,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对整个行业和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都起到了引领和拉动作用。
(三)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我市文化产业主要集中在文化产品制造业,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80%,能产生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类企业和文化服务类企业很少,具有创新力、竞争力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也很少。一要建设一批功能定位准确,高起点、规模化和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具备研发、投资、孵化、制作、培训等功能的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园,依托具有衡阳特色的生态文化、历史文化等资源,不断加快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为支撑的新兴文化产业行业的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全面提升衡阳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创新力。二要以市区和县城为中心,搞好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活动中心、会展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文化消费市场的繁荣。三要加强农村乡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实现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活动室,同时要充实乡村文化站、活动室的文化设施,为丰富居民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阵地。
(四)夯实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一是要加强名录库管理,新增一批文化产业单位进统计笼子。文化产业的源头数据在文化类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服务业等基层单位,按照“要有数,先入库”的原则,如要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就必须新增单位,特别是新增限上单位。各专业要及时、完整、全面地把文化类的基层单位申报列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同时,对现有统计调查单位进行核查,看是否有错列行业代码的,是否有把文化产业单位错列到其他行业的,要及时纠正;对本专业较大型的现正常运营的文化类单位进行盘查,看是否已经列入统计范围,还未列入的,要及时报送报表,不能遗漏,做到全面收集、应统尽统。二是要加强协调,重点核查。由于文化产业统计是年报,在平时,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关注不够。各县市区统计局、宣传部及文体广新局应加大对文化产业单位的调度,对辖区内文化产业进行核查摸底,做到按月梳理单位,按月催报报表,避免单位漏统。发现统计数据异常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及时纠正。三是要加强文化产业统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尽快提高文化产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文化产业统计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专业统计领域,熟悉和精通文化产业统计人员较少,高素质的文化产业统计人员在县区统计局更少。文化产业统计专业人员要自觉加强文化产业统计专业知识的学习,市统计局应加强对县市区文化产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尽快提高文化产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适应我市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需要。四是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统计法》,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确保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及时有效,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
(五)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对文化产业相关指标的考核。文化产业统计是一项涉及全市十二个县市区、多部门和多人员的系统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目前仍有少数部门和部分县市区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上有畏难情绪,认为自己不是文化产业统计的主要部门,管理不了部分企业,对布置的工作应付了事,不能有效地组织管辖内文化产业相关单位开展统计工作。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部门的责任落实,强化部门职责,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的考核监管中,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要健全责任机制,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责任落实。文体广新部门负责文艺创作及表演、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休闲健身娱乐业、广播电视传输、电影制作与放映、图书报纸期刊出版等行业的发展培育、统计摸底和报表催报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行社、工商部门负责广告业、商务部门负责会展业、工信部门负责文化产品生产制造业的发展培育、统计摸底和报表催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将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二是要健全考评机制,将“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由于小康监测“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只考核市州一级和城区,对县市不考核,造成县市对该指标不够重视。去年各县市区和园区的比重分别为:白沙工业园39.45%,南岳区4.66%,珠晖区3.08%,雁峰区3.04%,石鼓区2.95%,蒸湘区2.12%,衡阳县1.81%,衡南县1.57%,衡山县1.85%,衡东县1.71%,祁东县2.65%,常宁市1.30%,耒阳市1.15%,高新开发区0.59%。除了白沙工业园和南岳区以外,其他各县市区都拖了全市的后腿。所以,为了形成上下联动的机制,有效提升县市的比重,建议将“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绩效考核。三是要健全奖惩机制。对于已经纳入2015年全市绩效考核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就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值对各县市区进行评判,做到奖惩分明,激励督促各县市区更好地完成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