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数据发布  > 统计分析 
强化统计行风建设 提高农业数据质量
发布时间:2015-08-18 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我队对照衡阳市统计局《开展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局《开展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上来。  
  不断强化全市农业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对于“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认识,把统计数据质量置于统计工作最核心、最关键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保障办法,建立科学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监督、审核工作机制和各类统计数据相关匹配的综合分析评估机制。公开专业的统计方法治度、工作程序和结果,实现统计调查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全流程公开透明。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有效遏制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和蔓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使统计公信力不断提高。  
  (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多渠道征求意见,找准问题。 
  自查自纠前,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我队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一是走出去访,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寻上门问。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上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请进来谈。召开行评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通过今年的上级部门安排的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在自查与复查的过程中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乡镇一级基层业务人员流动大、不稳定、专门经费不足,造成工作应付情绪较重,报表收齐难,数据把关审核严格等方面。

二是一些乡镇报表单位不重视统计报表工作,迟报、漏报、虚报地摸脑壳数据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县(市)区基层统计人员只是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没能真正看到自己的问题。目前我们对此也只能给予批评、训诫等形式处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

三是基层农业统计部门与对口各业务部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衔接协调。加之农业统计经费难以适应科学统计的需要,统计任务不断增加,有些统计调查项目没有配套经费,使得工作开展困难重重。

是受基层统计人员的欠缺及业务能力水平不足等各种各条件的限制,走进田间地头,走进乡镇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做得不够。对新增农林牧渔企业,不能做到及时掌握和应统尽统;对农业的各种产量情况不能完全下到田间地头去核实数据质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

是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不强。

针对问题,重点预防,更注重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做到措施有力,及时整改。

在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中,一是对于采取PDA方式普查的对象,必须由普查员到普查对象现场对普查表中的各个项目逐一核实,现场采集数据和证照,决不允许随意编造数据和证照;二是必须由普查员独立自主通过无线网络或有线网络报送数据,决不允许任何人代替普查人员报送数据;三是对任何普查表数据的修改,都必须经过普查单位的书面认可,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个人自行修改。

县市区均不得采取事先分数据、派任务、下指标等违反实事求是原则的数据质量控制方式;不得采取集中拍摄证照和获取空间地理信息、为普查对象代签字、代盖章等不到现场登记的数据和信息采集方式;不得采取集中批量、不按规定流程报送数据、修改数据的数据处理方式。

为确保存在问题能整改到位,我队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做到三个明确: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明确整改目标。一是办公方面存在问题,建章立制,重新制订和完美工作制度;二是统计数据方面存在问题,通过制定整改落实责任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使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存在问题及时得到有效改进。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自查自纠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重在常抓不懈。自查自纠只是一种形式,重在经常抓、抓经常。下一步,我队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将按照自查自纠的要求,从完善制度和措施着手,既做到一事一项地整改,注重标本兼治、自我加压,形成内外监督机制,使我们农业统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