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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限上贸易企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发布时间:2021-05-06 15:25      来源:衡阳市统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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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统计的核心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它不仅是研究区域内消费市场变动情况、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更是表现国内消费需求最直接的数据。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入库工作是贸易统计工作的基础,积极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对于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扩大全市消费需求进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在库单位现状

截止2021年3月底,衡阳市共有限额以上贸易专业在库单位954家,其中:批发业共有214家,占总数的22.4%;零售业531家,占总数的55.7%;住宿业116家,占总数的12.2%;餐饮业93家,占总数的9.7%。

二、近三年在库单位情况

(一)限额以上企业数少,产业单位(个体户)占比低

全市2020年在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法人企业在全省占比分别为7.3%、8.1%,企业总数较其他地市偏少。限额以上产业单位(个体户)数占限额以上单位数的比重逐年下降,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22.6%、14.9%、9.2%;从数量上看,2018年较前两年相对稳定,2019年、2020年比上年分别减少55家、40家,其中:2020年在库限上产业单位(个体户)个数不足100家,为近三年最低。

(二)限额以上单位占比稳定,区县发展不均衡

近三年各县(市、区)的限额以上单位数变动趋势和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数的变动趋势一致,占比情况比较稳定。石鼓、蒸湘两个城区的限额以上单位数合计占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数的比重连续三年均超过了25%,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提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限额以上单位规模较小,限上零售额比重小

近几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不断扩大,限额以上单位的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却未见明显增长,2020年占比22.4%,与2019年相比基本持平,比2018年减少1.36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规模普遍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对全市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明显不足。2020年,全市在库销售额超过5亿以上的批发零售业企业不足20家。

2020年全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56.37亿元,其中石鼓、蒸湘、高新三个地区限上零售总额占全市限上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7.3%、41.8%和8.6%,合计占全市限上比重为77.7%,其余10个县(市)区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合计占全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为22.3%。

三、近三年入退库情况

(一)入库情况

从近3年贸易专业单位入库情况看,18年入库90家,2019年入库115家,2020年入库176家,实现稳步增长。

分专业看,2020年批发业共入库35家,比2018年增加12家;零售业94家,比2018年增加43家;住宿业23家,与2018年增加15家;餐饮业24家,比2018年增加16家。(注:本文所用入退库单位数据计算口径与省名录中心不同,仅供此分析使用,下同。)

(二)退库情况

从近3年贸易专业单位退库情况看,2018年退库52家,2019年退库76家,2020年退库82家,呈现总体增加的特点。

分专业看,2020年批发业共退库24家,比2018年增加6家;零售业40家,比2018年增加15家;住宿业6家,比2018年增加4家;餐饮业12家,比2018年增加5家。

分县(区)看,2020年城区共退库46家,比2018年增加15家;县级共退库35家,比2018年增加14家。

四、新增入统困难的原因

(一)企业入库意愿不强。绝大多数企业主动申报入库积极性差、顾虑多,入库前企业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多且繁杂,每月要按规范时间、流程、要求完成联网直报工作义务,很多企业担心人工成本增加,尤其是填报相关财务指标会引起税收增加等问题出现;同时,本市对于新增入统或一直在库的商贸企业并未统一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能抵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隐形附加成本。

(二)成长型企业愈来愈少。从大环境看实体经济发展脚步逐渐放慢,门槛低、成本少的电商对实体经济冲击较大,实体企业存在手续繁、成本高、资金短缺等弊端。

(三)经营模式导致入统难。一是分散经营模式。本地的商品市场大都以收取租金为主,商场内店铺之间未实现统一结算、统一收银,单个经营户达不到限上标准,无法纳入限上统计,也无法实现多个店铺的整合纳入限上法人统计;二是总部经济模式。近年来,许多知名零售企业入驻衡阳,且呈现加速发展趋势,这些较大规模企业利用品牌优势,切分了相当一部分本地市场份额,却由于未在当地注册成法人企业,不符合在地统计的条件。

五、相关建议

(一)优化营商环境,制定长效政策激励

一是做好“四上”企业申报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四上”企业申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争取企业的理解和配合,增强企业申报意愿。二是积极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长效激励政策,对于缺乏统计人员、设备的企业,给予扶持;对主动配合、支持统计工作的企业,给予奖励,以提高企业入统积极性。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氛围

相关部门要通过下基层、进企业的方式做好规上企业培育服务,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摸清底数,对符合“四上”企业标准但又未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进行督导入统,做到应统尽统;制定“四上”企业培育方案,把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尤其是对经营规模较大的异地法人企业进行重点帮助引导,力争在本地注册成为法人企业,并及时申报入统。

(三)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在库单位质量

一是考虑新增企业可持续发展性。建议相关部门在积极培育“四上”企业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企业的质量及发展潜力,这样新入库单位才能真正成为本市消费市场蓬勃发展的有力支撑;二是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对新入库企业,定期组织培训或不定期针对报表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培训,督促在库单位真实、准确、及时的填报统计数据,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供稿人:贸经科   段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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