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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限上批零住餐业运行情况浅析
发布时间:2021-12-31 09:10      来源:衡阳市统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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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衡阳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稳定增长,但住宿和餐饮业仍未恢复疫情前态势。

一、基本情况

1-11月限上法人单位中,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4.5%,较上月增速回落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8.3%;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9.7%,较上月增速回落2.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降低3.9%。

二、主要特点

(一)重点企业拉动作用凸显。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下游需求增加影响,1-11月销售额超亿元的批零限上企业占全市批零限上企业比重为16.2%,共计实现销售额同比增长26.3%,拉动全市限上法人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增速18.8个百分点。

(二)网络订单增势明显。受疫情持续、数字网络日益发达及基数低影响,1-11月住宿和餐饮业限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分别增长33.2%、67.6%,较限上企业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增速分别高出31.5、50个百分点。

三、问题建议

(一)住餐业回落态势明显,需进一步刺激旅游消费

今年以来全市住餐业限上企业累计虽一直保持增长,但受湖南疫情波及,旅游业受影响较为严重,从8月份开始,连续4个月出现当月负增长。9月降幅有所收窄,仍持续为负。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衡阳的防疫工作成效一直居于全省前列,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同时,为促进消费潜力释放,支持餐饮、文化旅游等线下实体复苏,需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旅游消费、文化消费有机结合,让消费市场"热起来",促进周边市州居民来衡消费。

(二)网络销售拉动作用小,需推进电商发展建设

1-11月全市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27.5%,高出全市批零限上企业销售额增速1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25.6%,高出全市批零限上企业销售额两年平均增速17.3个百分点。网络销售额增长态势虽好,但对全市只是拉动作用小,1-11月全市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仅拉动全市批零限上企业销售额增速0.4个百分点,无异于杯水车薪。随着网络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居民消费渠道也由传统的实体经济转战到网络电商消费,传统零售企业特别是实体零售企业,对网络电商消费的适应较慢,融合不够。需加快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与实体商业的双向融合,发挥实体店的优势,依托网络交易平台、微信等拓宽消费渠道。引导传统限上企业转变经营思路,建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新销售模式,留住常规顾客的同时扩大销售途径,补齐衡阳电商发展短板,打造衡阳经济增长新亮点。

(三)企业规模趋小,需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引进

1-11月全市限上企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个数占全市比重较去年同期分别降低0.2、1.5、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个数占全市比重较去年同期分别降低0.5、1.7、4.3个百分点。近年来,虽然批零住餐限上单位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但入、退库变动较大,且多为"退大入小"的情况,新入库单位对我市限上销售额、营业额的拉动力明显有限。因此,主管部门在积极培育"小升规"企业数量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企业的质量。一方面要引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向规模化经营发展;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其现代化进程。切实引导企业对其经营进行提升,提供技术、资金及人才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补足企业短板。

(供稿:贸经科贺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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