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十四五”规划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实现的攻坚期。国家层面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先后出台《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25年修订版)》《工业水效提升专项计划》等政策,要求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重点行业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业用水效率。衡阳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动工业节水工作,2025年上半年,全市规模工业用水呈现“总量平稳、效率提升、结构优化”态势,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待解决。
一、规模工业用水现状与特点
(一)用水总量趋稳,区域用水差异
2025年上半年,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取水总量达1.4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5%,较2024年同期降幅扩大0.8个百分点,呈现“总量控制、效率提升”的良好态势。其中:取新水量1.1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占取水总量比重从2024年同期的24.1%降至23.6%;
重复用水量2.3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0.4%,重复利用率提升至87.1%,较2024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
区域差异,城区用水集中度显著,6个城区取水总量占全市的52.7%,其重复用水率(8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7个县市取水量占比仅47.3%,重复用水率(87.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6个点,县域工业用水效率差异较大,如蒸湘区和常宁市因黑色冶炼和有色冶炼企业节水技术改造领先,效率优势突出,重复用水率分别提高到96.6%、95.6%。
(二)行业结构分化明显,部分领域节水成效突出
分行业看,用水集中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几大高耗水行业,合计用水占总量71.1%,但通过节水技术推广,效率有所提升:比如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通过升级循环冷却水系统,将传统“直流冷却”升级为闭式循环冷却系统,冷却用水重复利用大幅提升,重复用水率从同期93.7%提升至96.4%,提升了2.7个百分点;非金属矿采选业通过“分质处理、梯级回用”减少新鲜水取用量,核心是建立“小循环+大循环”结合的水循环体系,重复用水率提升至41.3%,提升了0.2个百分点。
新兴行业用水效率优势显著,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装用设备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重复用水率分别比同期提高了1.6、0.1、0.2、17.3个百分点,但因产业规模较小,取水量不足传统高耗水行业的1/3,对全市用水总量影响有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一)企业节水重视程度不够,基础管理薄弱
一是数据报送规范性不足。上半年统计报表过程中发现,4.6%的企业存在用水数据问题,包括计量单位换算错误(如吨与立方米混淆)、重复用水量漏报(部分企业仅统计一次循环)、废水处理回用数据与实际偏差;
二是计量设施不完善。部分中小微企业未实现分车间、分工艺计量,仍存在企业采用估算方式填报用水数据,导致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偏低;
三是节水意识淡薄。部分企业认为“节水投入高于水费节约”,环保和资源节约认识不到位,没有及时安装水循环系统,导致取新水量超行业平均水平。
(二)技术应用不均衡,行业差距显著
分行业看,有色冶炼、黑色冶炼、通用设备制造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已实现“废水资源化”,但非金属矿采选、化工等行业仍依赖传统工艺,重复利用率仅40%-6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污水处理量减少,资源化利用水平待提升
上半年规模工业污水处理总量1045.77万立方米,比同期减少了284.86万立方米,同比减少了21.4%,处理深度不足与资源化利用滞后的结构性矛盾。部分污水处理厂仍以一级A标准为主,缺乏深度脱盐、脱色工艺,出水水质难以满足工业循环冷却高端回用需求;同时,中水回用渠道单一,部分未达标处理水仍直接排放,再生水在工业生产中的替代率不足15%,与“近零排放”目标存在显著差距。
三、问题成因分析
一是企业层面,部分企业在成本收益权衡下的“短视行为”,中小企业生存压力大,优先考虑生产投入,对回收期长的节水项目积极性低。
二是行业层面,传统高耗水行业占比仍高(59.5%),转型升级周期长,如造纸行业设备更新,需3-5年,短期内难以实现水效根本性提升。
三是政策层面,“重约束、轻激励”倾向明显,节水改造补贴、绿色信贷等支持政策落地慢,节水专项资金较低,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四是制度层面,用水统计指标体系需细化,如“再生水回用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等指标尚未纳入常规统计,难以全面反映循环利用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深化工业用水统计指标体系改革,精准反映循环经济发展态势。建议在现有能源资源统计报表基础上,增设“分行业水循环利用率”“再生水替代新鲜水比例”等细分指标,重点细化高耗水行业的用水效率与循环利用统计标准,建立“用水总量-效率-循环利用-污染物减排”联动指标库,为评估循环经济政策成效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撑。
(二)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协同监测,破解“信息孤岛”问题。针对“部门间数据共享滞后”问题,牵头建立“统计-水利-环保-工信”工业用水数据共享平台,形成“取水-用水-排水-回用”全链条数据比对机制,重点核查企业“取新水量”与“废水排放量+再生水回用量”的逻辑一致性;每季度联合开展“数据质量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重复统计”“数据矛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
(三)探索工业用水统计数字化转型,提升监测智能化水平。顺应“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推动工业用水统计从“企业直报”向“智能监测+动态预警”升级。在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试点安装“工业用水智能监测终端”,实时采集用水量、水质、重复利用等数据,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自动对接,减少人工填报误差,提升数据质量管控效率。
(供稿:能源科魏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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