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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衡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03-03 00:00:00

 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

工作职责:

(一)主管衡阳市审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衡阳市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向衡阳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衡阳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六)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设有 28个科室,现有在职工作人员86人,离退休人员38人。

二、2015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单位预算收入 2165.25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1029.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85.5万元,上年结转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单位支出预算 216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9.3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72.31万元),医疗卫生75.94万元。

2015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附表1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市审计局机关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一般预算拨款

2,015.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89.31

    经费拨款

1,029.75

    审计事务

2,089.31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985.50

      行政运行

1,372.31

    转移支付拨款

0.00

      审计业务

687.00

二、基金预算拨款

0.00

      信息化建设

30.00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5.94

四、经营收入

0.00

    医疗保障

75.94

五、上级补助收入

0.00

      行政单位医疗

75.94

六、附属单位缴款

0.00

 

 

七、其他收入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015.25

本年支出合计

2,165.25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50.00

三、结余分配

0.00

 

 

四、年末结余

0.00

 

 

 

 

收入总计

2,165.25

支出总计

2,165.25

 

附表2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市审计局机关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85.40

1、因公出国()费用

0.00

2、公务接待费

39.4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6.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