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是参公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活动;拟定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负责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非法出版行为和非法出版物;查处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活动;查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数字出版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艺术品市场、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等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对版权市场实施监督检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网络信息传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
(七)开展文物市场行政执法,负责查处文物市场违法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整顿规范文物市场。
(八)负责组织全市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大案件。
(九)在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十)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十一) 负责对县(市)、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并查处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综合科(举报中心)、监察室、执法一科(第一执法大队)、执法二科(第二执法大队)、执法三科(第三执法大队)、执法四科(第四执法大队)、执法五科(第五执法大队)、执法六科(第六执法大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共有编制64人。至2018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61人,退休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是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总收入1093.32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1296.73万元相比,减少203.41万元,降低15.7%。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和养老保险缴费拨款减少。
2、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总支出1096.45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1243.58万元相比,减少147.13万元,降低11.8%.主要原因是年度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总收入1093.3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053.22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96.3%,
2、其他收入40.1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支出1096.4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81.91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114.54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全市文化(文物)、广电影视、新闻出版市场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办案经费支出以及执法服装购置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3.22万元,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66.73万元相比,减少213.51万元,降低1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和养老保险缴费拨款减少。
2、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34万元,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3.58万元相比,减少157.24万元,降低1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34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96.3%,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3.58万元相比,减少157.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8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89.2%;项目支出114.54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1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17.5万元,决算支出1056.34万元,较预算增加3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增人增资以及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具体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53.72万元,文化市场管理支出186.49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2.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9.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4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3.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9万元,占比8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75.9万元,占比1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0.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分项及总额支出决算数均未超过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34.2%,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0.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8.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险费18.68万元,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与上年度比较,支出减少7.63万元,减幅41.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费10.8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包括按规定保留的4台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0.57万元,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共接待10批次94人次。
3、我局2018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衡财绩[2019]122号)文件精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评价得分96分。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我局先后开展2018年春季非法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清源”、“护苗”、“剑网”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巡查印刷企业3990家次、出版物发行单位2375家次、内资单位235家次,查缴各类非法印刷成品、半成品39000余份,成功查办“衡阳‘1·8’发行侵权盗版图书案”、“衡阳‘10·29’非法复印侵权大学教材案”等3件侵犯教材著作权案。历时三个月,深挖并成功办结省“扫黄打非”办2018年1号挂牌案件——“衡阳‘11·21’制作发行非法出版物案”。指导办结了“祁东培训机构发行非法出版物系列案”。
2、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两会”、“两节”期间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护蕾”行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利剑”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演出、娱乐市场“春雷”专项整治行动、暑假期间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等全市性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3797人次,检查网吧10764家次,娱乐场所2999家次,游艺娱乐场所106家次,责令整改341家次,警告447家次,立案233件,查处办结233 件。同时,加强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12345”热线举报,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回复满意。全年接受举报183起,办结183起,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3、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84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075家次,查处了“密汇咖啡休闲会所侵犯著作权案”等6起案件,查处了一发射频率为FM99.8MHZ的非法广播频点,保证了著作权人和公众的利益。
4、共检查本地IP地址1582个,其中有对应站点的IP地址107个;IP地址对应的站点中云加速节点125个,网站共14个,可访问的网站5个,无法访问的网站9个。其中党委、政府机关网站1个,中高等院校网站2个,没有发现本地网站含有版权侵权、涉黄直播、非法游戏、网络赌博等违法违规内容。通过高频次的网络巡查工作,我局对本地网站做到了全面监视,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网站将迅速立案查处。
5、我局把“文网卫士”安装作为网吧日常监管重要基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到12月止,我市完成“文网卫士”安装809家,安装率100%,在线率98%以上(动态监控),做到了全覆盖。投资30余万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移动办案终端、平板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移动执法办案设备。
6、举办了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办案系统、“文网卫士”监管平台安装与使用等培训班,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共计80余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有效提升我市综合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年共安排外出业务培训,组织各类法律、法规、培训23次,参训人员达400人次,培训比例达100%。特邀文化和旅游部师资库的唐海宁、刘慧颖二位老师对各县市区执法骨干及市局全体人员共计120余人进行了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集中培训。在集中业务学习时,我局业务骨干轮流给大家进行案例讲解分析,以案释法,互动分享。
7、2018年度,我局按照市财政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财务内部控制规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财务工作呈现出基础工作扎实、内控管理规范、账目清晰准确的特点,形成了运转协调、监督精密、规范有序的财务运行机制。
(二)文化市场监管专项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度,我局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和争当全省综合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坚守底线,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形成品牌,强化市场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确保行业安全,保持了“执法零投诉、案件零诉讼、市场零事故”。成功办结省“扫黄打非”办2018年1号挂牌案件——“衡阳‘11.21’制作发行非法出版物案”;在湖南省第二届出版物鉴定知识大赛中,我市代表队勇夺全省第一名;连续5年获评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在平安文化市场和非法卫星电视接收整治两项“省考”中满分通过。
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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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 文化市场监管专项 | 负责人 及电话 | 刘小平 | ||||
市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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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7.7 | 115.4%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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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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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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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对辖区内文化经营场所检查次数不低于12次/家,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2、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不少于200件次,确保有案必查,有案严查; 3、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6场次,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 1全年对辖区内文化经营场所检查25126家次; 2、全年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61件次; 3、全年开展各类培训23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 |
| 200家次 | 261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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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违规场所整改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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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 2018.1-12月 | 2018.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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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总成本 |
| 50万元 | 5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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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罚没收入 |
| 90万元 | 1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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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效 益 指 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市场清明 |
| 市场不出现政治性、淫秽色情等违禁产品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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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持 续影响 | 市场持续发展 |
| 我市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安全发展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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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主管考核部门 2、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 3、市场满意度 |
| 1、100% 2、100% 3、100% | 1、100% 2、100%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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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06.05万元相比,减少23.68万元,降低11.5%,主要原因是切实落实省市相关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28.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车辆1辆,一般行政执法车辆3辆;我局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析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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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衡阳市数据局
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45 网站地图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9号 电话:0734-8829907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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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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