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部门职责
2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9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是参公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活动;拟定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负责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非法出版行为和非法出版物;查处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活动;查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数字出版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艺术品市场、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等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对版权市场实施监督检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网络信息传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
(七)开展文物市场行政执法,负责查处文物市场违法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整顿规范文物市场。
(八)负责组织全市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大案件。
(九)在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十)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十一) 负责对县(市)、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并查处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综合科(举报中心)、监察室、执法一科(第一执法大队)、执法二科(第二执法大队)、执法三科(第三执法大队)、执法四科(第四执法大队)、执法五科(第五执法大队)、执法六科(第六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是局本级,无下属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决算总收入1322.2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28.92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部分及项目类经费收入增加。
2、2019年度决算总支出1231.4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35.01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福利部分及项目类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22.24 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300.43万元,占98.4%,
其他收入21.81万元,占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1.46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52.08万元,占93.6%。
2、项目支出79.38万元,占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00.4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47.21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部分及项目类经费收入增加。
2、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9.6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53.31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福利部分及项目类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31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部分支出及项目类支出增幅较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9.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4.03万元,占8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2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86.71万元,占7.2%,住房保障支出44.59万元,占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68.87万元,支出决算120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746.25万元,支出决算为80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部分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
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办案经费及项目类经费支出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一般行政事务管理
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增了预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0万元,是上年度结转的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本年度完成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电影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
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是本年调增的版权办案补助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0.4万元,是本年调增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74.32万元,支出决算为7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80.7万元,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及退休,所缴费用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初预算为3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及退休,所缴费用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69.59万元,支出决算为4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及退休,所缴费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5.2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34.3 %,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和支出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范围。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和支出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预算的47.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实行车辆"三定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车损、车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5.4%,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6万元,占94.6%。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 46 人次,主要是省文旅厅以及省内文旅局对我市文化市场的检查指导和执法办案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衡财绩[2020]1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评价得分97分。详情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52万元,降低3.4%,主要原因是切实落实省市相关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会议培训费支出等。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2.17万元,用于召开三类会议,分别是全市文化市场"三创"工作推进会(2次),人数近300人次,全市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市点播影院整治会议(3次),人数近100人次。
2019年度本单位无培训费及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我局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析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衡财绩[2020]1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评价得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对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网络文化等文化市场领域实施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开展日常巡查、查办案件等执法工作;落实"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培训、考评等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定"方案,我局为参公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64人,在职58人,退休12人。下设11个科室,其中综合科室5个,执法科室6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主要用于为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9年度基本支出1152.08万元,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59.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7万元。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3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本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完善各项制度及相关支出审批手续,厉行节约,从严控制,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0.8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
2019年度我局文化市场监管专项,全年实际支出76.7万元,通过专项实施,强化了我市文化市场监管,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安全、健康发展。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局严格按照财政相关法规与制度,制定我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把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专款专用,确保了专项实施的资金需要。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支出情况。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今年以来,坚持以2019年度"两会"、"两节"期间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2019年校园周边文化场所专项整治"护蕾"行动引领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2019年扫黄打非"清源"、"护苗"等五大行动、全市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春雷"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2019年衡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等12次全市性、较大声势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域从严整顿文化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1、坚决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始终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近400人的第八次"护蕾"行动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丽华亲临宣布行动启动;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每个网吧安排两名执法人员为网格化责任人,并把责任人信息公示在网吧醒目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不尽责、就问责"的原则,实行三级责任制。即: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执法人员负直接责任,分片包干、量化要求、责任到人;设立网吧"衡阳群众"监督岗,打造了一支400余人的文化市场衡阳群众义务劝导队伍,负责做好未成年人禁入和吸烟劝导;统一设计制作下发《网吧经营文明规范》宣传牌1000余块,拍摄制作《文化市场"衡阳群众"义务劝导员》短视频宣传片,在全市1万多块淘屏上每天滚动播放。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年网吧责令停业整顿17家次,全年网吧举报案件较上年度减少35 %,全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明显减少,有效规范场所经营秩序,营造健康有益消费环境。
2、"扫黄打非"不松懈,着力查办大案要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唯一的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重大职责,我局始终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在石鼓广场开展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各类非法出版物20余万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龚学余现场宣布集中销毁活动开始;组织开展春秋季非法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向19家出版社发出了《协查函》,对3家出版社的图书出版专有权遭侵权的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开展"扫黄打非"五大行动,立案28起,收缴没收各类非法出版物22000余件,"衡阳"1·2"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移送公安机关,办结衡阳"3·27"发行非法大学教材案、衡阳"4·2"发行非法小学教辅案、衡阳"6·12"发行非法教辅案、衡阳"9·2"发行未成年人培训教材案、衡阳"9·3"发行非法教辅案等大案6起,"衡阳9·2发行未成年人培训教材案"对当事人罚款27.45万元行政处罚。
3、拓展新兴文化市场执法领域。一是娱乐演出类执法有拓宽。分别在5月、7月和11月先后3次开展娱乐演出市场整治行动,将监管触角伸入酒吧、明星演唱会、招商发布会等领域。专项行动期间,责令整改20家次,查处娱乐和演出类案件9起,办结威派对音乐咖啡酒廊、喜鹊音乐酒馆和宝贝咖啡有限公司未办理备案案,办结名店糖果娱乐城、湘南世纪钱柜歌舞厅和咔乐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点播曲目歌词含有禁止内容案。其中,禁止内容案件在省文旅厅官网报道,并被文化和旅游部微信公众号"文旅中国"和今日头条转载。二是广电类执法有突破。分别召开了市城区点播影院经营业主会议和全市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会议,扎实开展全市点播影院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办广电类案件4起。成功办结爱沫咖啡店、789微影时光休闲吧两家点播影院侵犯著作权案、衡阳市升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案、衡阳纵横水岸新城国际影城有限公司违规放映广告案,12月3日,《衡阳日报》对这一电影放映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给予报道,为我局拓展新领域执法提振精气神。
4、扎实抓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今年以来,我局与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组织开展4次以防火灾、防人员伤亡为重点的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排查,组织开展了夏季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6月)等系列安全行动,排查安全隐患172处。9月24日,副市长龚学余带领文化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我市文化场所进行检查;建立安全生产局领导督查制度,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深入各自分管辖区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每月不得低于一次,共督查了366家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全市文化市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强化执法能力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9培训计划》,通过抓法律培训和业务技能训练,加快提升新形势下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围绕工作实际,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全年安排外出业务培训及组织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培训15次,参训人员达300多人次,选派20余名执法骨干参加了上级举办的文化市场执法专业培训。组织开展了"七五"普法考试,干部职工合格率100%
6、2019年,我局按照市财政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财务内部控制规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财务工作呈现出基础工作扎实、内控管理规范、账目清晰准确的特点,形成了运转协调、监督精密、规范有序的财务运行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按照新《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继续加强我局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支、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规定,加强我局"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定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对各类实物资产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4、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我局预算收支核算,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我局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全面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六、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45 网站地图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9号 电话/传真:8829900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微信公众号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