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开展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局相关科(队):
根据我省版权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的通知》(湘版权联【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情,特制定《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18年8月24日
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通过集中整治和引导规范,有效运用分类监管、约谈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措施,集中整治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领域侵权盗版多发态势,重点规范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深入巩固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专项整治成果,有效遏制我市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以网站、应用程序、自媒体、新闻聚合类平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授权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转载案件,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
二是开展短视频版权整治。严厉打击短视频平台和短视频作品上传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通过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坚决整治短视频作品上传者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的侵权行为;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的侵权行为,并要求平台企业著明作品来源。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未经授权通过网站、应用程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视频字幕组传播动漫的侵权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动漫形象制作传播游戏、玩具、文具、服装等动漫衍生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未经授权复制、表演、通过网络传播他人文字、音乐、口述等作品的行为;突出打击通过网络销售教材教辅、少儿出版物、音乐和影视移动储存介质以及使用聚合链接、设置境外服务器等手段的侵权行为。
三、行动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8月24日——8月31日)。1.召开专题工作会,全面启动专项行动。2.上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开展宣传活动。
(二)清理检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1.组织引导重点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侵权盗版问题。2.发动权利人组织和社会公众积极投诉举报,搜集案件线索。3.市局组织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有关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
(三)查办案件阶段(9月16日——11月15日)。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要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提高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对侵权事实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侵权盗版网站,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办。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1.局执法一科组织相关科室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各县市区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2.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总结工作经验,上报相关材料。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主动监管。市局将本地区传播影视、音乐、新闻、软件等作品的重点网站列入主动监管名单,组织列入名单的企业开展版权授权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网站转载、改编、汇编作品的行为是否有合法授权,并将本地区主动监管网站名单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报送省版权局。
(二)积极扩大案源。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要依托湖南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平台设立打击网络盗版工作站的技术平台和资源广泛收集广播、影视、动漫和游戏领域侵权盗版案件线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信函、电子信箱、微信等投诉举报方式,鼓励权利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三)落实网络版权保护各项制度。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在市场巡查、日常浏览中予以重点检查省版权局在官网主页上公布的重点保护作品“白名单”库、互联网企业“黑名单”。督促实施“通知—删除”制度,强化电信运营商版权监管义务,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及时履行“通知—删除”法定处置责任,要求各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举报投诉窗口,明确专人负责举报受理和快速处理,对群众举报、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通报的侵权盗版信息应迅速核查删除。强化自律制度,充分发挥版权权利人自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引导传统媒体与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版权许可付酬机制。
(四)大力查办案件。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根据自行收集的案件线索和上级交办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要加强与通信、公安、网信部门的配合,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具体负责组织梳理网上侵权信息,搜集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提请通信主管部门予以暂时停止网络接入直至关闭网站。
(二)开展督导检查。市局将围绕重点整治任务对各地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移转的案件材料的办理情况,并将督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市局要汇总本地办案信息,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案件信息公开的要求,将处罚决定书向社会公开,并填写工作统计表和案件信息表(见附件),按月报送省版权局。各地要将有关工作信息及案件查办情况在每月15号前报送市局执法一科,11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遇重要情况、重大案件和阶段性进展要随时报送。
联系科室:局执法一科 联系人:尹忠国
联系电话:0734-8829946、8829913(传真)
QQ 邮 箱:3650090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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