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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17 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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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根据市法制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系统活动的通知》(衡法制办[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在我局深入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大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坚定宪法信仰,深入推进法制衡阳建设,为建设最美地级市和名副其实的省城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宪法进市场活动文化市场经营业主送宪法读本,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摆放宪法读本,让公众随时接受宪法宣传。

(二)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发送编辑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知识,同时在单位官网开设法制学习专栏,突出宣传宪法和“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全面准确解读宪法精神。

(三)集中学法,开展一次宪法知识答卷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12月份开展集中学习宪法和宪法知识测试卷活动,充分调动局全体干部参与学法积极性,掀起宪法学习热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同时作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加强工作督导抓落实。

(二)形成宣传合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全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各执法科室要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宣读内容要包含宪法内容,并作好宣讲台账资料。

(三)加强工作保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保障“宪法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严格按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宪法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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