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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8 来源:执法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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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度关注权利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着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保护,重点整治流媒体、图片领域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持续加强短视频、有声读物、知识分享、网络直播等平台版权治理,突出查办案件,有效遏制我市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主流媒体版权专题保护。坚持规范运营和打击侵权并举。推进主流报刊台网版权保护工作,不传播使用未经许可的作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版权保护和运营,共同构建先获得授权、后传播使用的良好秩序。针对各类网络平台、自媒体公众号版权乱象,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查处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剽窃、篡改、删减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依法取缔、关闭一批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

  (二)持续开展影视作品版权专项整治。针对互联网,严厉打击各类网站和利用网盘分享、聚合盗链、应用程序、微博微信、论坛社区等方式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行为,以及通过电商平台非法售卖盗版影视资源链接、网盘账号密码的行为。针对传统院线,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并在网络上公开传播的行为。针对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继续查处未经许可放映、播放影视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鼓励企业采购正版片源确保实现电影作品的合法有序传播。

  (三)加强流媒体软硬件版权重点监管。以影视、音乐音频、综艺节目等作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流媒体硬件和软件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重点监管芒果盒子、芒果小觅、芒果派、百度影棒等产品,着力强化对IPTV、OTT产品的版权监管。

  (四)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保护运营秩序。依法维护图片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积极查处各类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图片公司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推动相关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理合法维权,构建健康有序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二、行动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6月20日-7月5日)。1.召开专题工作会,全面启动专项行动。2.上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并于7月5日前上报。3.开展宣传活动。

  (二)清理检查阶段(7月6日-7月20日)。1.组织引导重点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主动监管网站名单和自查自纠情况报送我局。2.动员各权利人组织和社会公众积极投诉举报,搜集案件线索。3.积极开展版权执法人员专项业务培训。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9月30日)。1.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根据上级移交和自行搜集到的案件线索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2.市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督查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1.各县市区于10月15日前上报“剑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向上级推荐争评国家版权局2019年度版权执法有功单位和个人对象。

  四、工作措施

  (一)主动监管主要网站。各县市区要将本地传播影视、音乐、新闻、软件等作品的重点网站列入主动监管名单,不少于2家,组织列入名单的企业开展版权授权自查自纠,检查网站转载、改编、汇编作品的行为是否有合法授权,重点检查图片、新闻和影视作品,发现未授权的立即整改。

  (二)落实网络版权保护各项制度。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在市场巡查、日常浏览中对专门从事侵权盗版互联网企业“黑名单”予以重点关注。要充分发挥版权权利人自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引导传统媒体与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版权许可付酬机制。

  (三)积极扩大案源。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信函、电子信箱、微信等投诉举报方式,鼓励权利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四)大力查办案件。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根据自行收集和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确定一批网络優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版权执法机构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负责专项行动的牵头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梳理网上侵权信息,搜集案件线素,查处违法行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请通信主管部门予以暂时停止网络接入直至关闭网站;开展版权监管工作,组织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二)开展督导检查。市局将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案件查办的情况,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开展宣传教育。突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教育引导广大网民树立“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意识。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市局执法一科要汇总本地办案信息,向社会公开本级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决定书,填写工作统计表和案件信息表,按月报送省版权局。各县市区要将有关工作信息及案件查办情况在每月15号前报送市局执法一科(见附件),遇重要情况、重大案件和阶段性进展要随时报送。   

联系科室:局执法一科       联系人:尹忠国

联系电话:0734-8829946、8829913(传真)

  QQ 邮 箱:3650090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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