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衡东县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我县卫计执法局组织职业病防治股开展2020年秋季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活动,对县内20余家重点尘肺病防治企业逐一进行执法监督活动。
经执法发现目前各企业大部分没有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个人职业健康体检,相关资料也没有完善。
攻坚行动重点要求企业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劳动者职业卫生健康体检以及完善相关资料,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要求,现场执法责令未完成检测的企业立即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联系,在近期完成全部相关检测,完善相关资料,我们也会后续跟进回头看以确保检测工作的按时保质完成,确保全县尘肺攻坚行动取得胜利。
衡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