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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9 15:52来源:规划财务科


衡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局)。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体广新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

(三)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公共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体广新相关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四)管理全市文化、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植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市文体广新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七)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播出的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播出、覆盖等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进行监管;指导县市区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管理全市出版事业及印刷复制行业;负责对全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出版内容(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等数字出版物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委托实施相关事项的管理。

(十一)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业;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文体广新系统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文体广新领域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科技信息建设。

(十四)拟订全市文体广新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文体广新局下属有23个单位,其中全额拨款单位13个,分别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艺术学校、市文物局、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市艺术研究所、市美术馆(市书画院)、市博物馆、市湘南学联纪念馆、市体校(十九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市体育科研站;差额拨款单位7个,分别是市祁剧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市湘剧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衡州花鼓戏有限责任公司、市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演出公司、市体育馆、市游泳跳水中心;自收自支单位3个,分别是市雁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市体育产业中心、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度市文体广新局决算公开表格共9张,分别是《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详见附后表格。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不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及三个自收自支单位预算数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4844.43万元,2017年相比增加了985.47万元,增长7.11%其中:经费拨款8870.0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211.8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7万元,经营收入12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12.76万元,其他收入3312.81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4844.43万元。同去年相比增长7.11%。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95.63万元、教育支出4935.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8.44                                                                                                                                                                 万元。

市文体广新局2018年公共财政“三公”经费8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4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三公”同2017年相比减少8.1%,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减少1.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3%。减少主要是因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缘故。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36.58万元。

无政府性基金会预算支出数。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衡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29


附件: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套表-文体广新系统(点击附件下载)

 

 

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套表-文体广新系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