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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3 00:00来源:市文体广新局

一、基本情况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局)。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体广新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

(三)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公共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体广新相关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四)管理全市文化、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植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市文体广新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七)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播出的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播出、覆盖等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进行监管;指导县市区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管理全市出版事业及印刷复制行业;负责对全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出版内容(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等数字出版物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委托实施相关事项的管理。

(十一)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业;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文体广新系统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文体广新领域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科技信息建设。

(十四)拟订全市文体广新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文体广新局下属有23个单位,其中全额拨款单位13个,分别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艺术学校、市文物局、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市艺术研究所、市美术馆(市书画院)、市博物馆、市湘南学联纪念馆、市体校(十九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市体育中心和市全民健身中心合并)、市体育科研站;差额拨款单位7个,分别是市祁剧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市湘剧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衡州花鼓戏有限责任公司、市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演出公司、市体育馆、市游泳跳水中心;自收自支单位3个,分别是市雁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市体育产业中心、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不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预算数)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3858.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174.6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263.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0万元,经营收入191.1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967.12万元,其他收入2972.55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3858.96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84.35万元、教育支出427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0.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39万元。

市文体广新局2017年公共财政“三公”经费9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4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三公”同2016年相比减少4%,主要是因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缘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是353.38万元。

 

衡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