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衡阳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决定适时开展增雨防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公告。
一、作业内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包括人工防雹作业和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时间: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7年3月30日。
三、作业装备:火箭发射装置、地面烟炉装置。
四、作业区域:衡阳市辖区范围。
五、作业期间,请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负责做好各自家中老人、小孩作业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非作业人员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场围观。
2.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或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乡镇政府、公安机关和衡阳市气象局报告,严禁自行敲打、拆卸和藏匿,以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如捡拾后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引起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电话
衡阳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0734-82244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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