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湖南立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9-05-05 09:19      来源:衡阳税务     浏览量:
字体:

  湖南立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30406MA4PUQ7W8J):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衡税稽检通一〔2019〕10011号),文书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陈文波、钟旻懿、钱钦、方赞等人,自2019年4月15日起对你单位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衡税稽检通一〔2019〕10011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检查通知书》(衡税稽检通一〔2019〕10011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5月5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