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 工作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6 10: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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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工作落实的通知》(湘税函〔2020〕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推行网上申领、网上代开纸质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为全面落实省局“非接触式”办税具体要求,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市局决定从2020年3月6日起至2020年底,为全市纳税人提供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网上代开纸质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各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免费邮寄服务的相关流程、事项和知识,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免费邮寄服务,有效提升办税体验。

二、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更好满足纳税人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需求。对于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下同)的新办纳税人,应当提醒其领取税务UKey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对于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存量纳税人,可结合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状况,引导其领取使用税务UKey。同时,要按照省局关于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备案工作的要求,做好辖区内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逐户通知相关企业按规定向省局履行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使用自建平台或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具发票。

三、切实做好网上办税推广应用

根据统计,目前全市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数为81551户,注册户数占正常状态纳税人的比率为84.27%。各单位要将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应用作为全面落实“非接触式”办税工作的重要抓手,在继续加强网上办税宣传引导的同时把好办税源头落实关口,做到“发现一户、注册一户、使用一户”,努力实现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纳税人全面“清零”的目标。

四、完善实体大厅自助办税体验区设置

各单位要根据过去一年实体大厅电子税务局办税体验区的使用情况,结合“非接触式”办税实施的预计使用情况,合理配置本单位的电子税务局办税体验区。主要做好网上办税设备系统配置、体验区办税引导辅导人员配备以及自助办税终端设备设置,让纳税人充分享受“网上办税”的方便快捷,从而实现“从线下到线上”自主办税的转变。

五、加强电子税务局工作群管理

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均已构建起了电子税务局微信远程辅导工作群,按照省局要求,在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的关键时期,各个辅导工作群内的税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段应密切关注群内信息,其他时段也须有人值守。市局要求,各主要信息系统都应参照电子税务局工作群建立相应的远程辅导微信群,真正发挥为纳税人“排忧解难”的作用,合力推动“非接触式”办税稳定、有序、高效地开展。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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