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局三项措施促农机合作社发展
发布时间:2018-06-14 09:06      来源:市农机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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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衡阳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力推进“千社”工程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强扶持,培育亮点”的总体思路,推动了农机合作社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优先补贴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全市20家市级示范社建设。目前全市共注册农机合作社697家,其中97家被评为市级示范社,203家成功申报并纳入省财政扶持建设的现代农机合作社,6家评为省级示范社,10家评为全国示范社。

  二是实施典型带动。在全市推介四种模式,即:企业主导型的“安邦模式”、部门主导股份合作型的“泉湖模式”、村委领办型的“大广模式”和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或资产折股量化的“户户联合”模式。引导全市按照示范合作社建设的标准,进行规范创建,建成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农机合作社样板典型,树立标杆,以点带面。目前,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实现了从单一环节的作业服务向全程化的作业服务转变,并向农机销售、农机维修等市场服务延伸,农机作业服务已经成为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主要内容。全市农机合作社专职从业人员2.8万人,作业服务面积(含跨区服务面积)超过480万亩。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联合农机企业、高等院校,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经营培训体系,培养一批合作社领军人物。同时抓好农机手职业培训,打造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新型农机手,进一步优化了农机化人才队伍结构。近两年全市共开展了农机技术培训165期,培训1.2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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