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湖南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自主选择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试点的通知》湘农机发[2018]49号文件,我市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试点工作。现就农机生产企业申报条件和试点品目名称公告如下:
一、申报农机企业及品目选择范围。一是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企业及产品,其产品须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推广鉴定证书。
二、试点品目拟定为农业微灌设备、果蔬烘干机(必须具备油茶烘干功能)2个品目。
三、公告时间自2019年3月8日至3月14日。公告期内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提供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营业执照和产品鉴定证书或推广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或将扫描件发送到13187231552@126.com邮箱,逾期不受理。
四、各企业要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产品资料不全或内容不全的和已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查处黑名单的,不列入评审范围。
五:凡被确定的农机企业,要按照湘农机发[2018]49号文件要求,配合完成其试点品目的机具演示,评审归档,信息汇总等补贴程序。
联系人:马绍文 电话:0734-2890399、18107346133
电子邮箱:13187231552@126.com
通讯方式: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祥光路2号
邮编:421001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