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衡阳菜籽油”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通过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专业、高效、可靠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担“衡阳菜籽油”证明商标注册、近似商标撤三、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版权保护及产品标准辅助制定等相关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衡阳菜籽油”证明商标注册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证明商标注册服务:针对“衡阳菜籽油”两款标样,分别在第29类完成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流程跟进、文书领取、状态反馈全流程服务,确保商标成功注册。
(2)近似商标撤三服务:针对可能存在的近似商标,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并全程跟进撤三流程、提交证据材料、应对相关答辩事宜。
(3)商标驳回复审服务:若“衡阳菜籽油”两款标样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按法定时限完成驳回复审材料准备、提交及全程跟进服务。
(4)行政诉讼代理服务:若驳回复审失败,提供一审、二审行政诉讼全程代理服务(此项服务可以合作完成,但需有资质律所出具合作协议),制定诉讼方案、提交诉讼材料、参与庭审,维护比选方合法权益。
(5)证明商标配套服务:编制“衡阳菜籽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开展商标及IP形象共7件作品的版权登记服务,包括材料整理、提交登记、跟进审核、领取证书等,明确版权归属。
(6)产品标准论证和编制服务:协助比选方调研、论证“衡阳菜籽油”产品质量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完成标准编制、论证及备案相关辅助工作。
三、报名条件
参与比选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主体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版权代理等相关业务,且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信用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比选公告发布后查询,加盖单位公章),符合衡阳市政府采购信用审查要求。
(三)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知识产权服务职业道德,无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相关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记录。
(四)专业能力:具备完善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熟悉证明商标注册、商标撤三、驳回复审、行政诉讼及版权登记全流程,能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具备应对复杂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有近似商标撤三、商标诉讼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实质响应:能完全响应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承诺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无虚假承诺,可配合比选方开展衡阳菜籽油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能协助完成产品标准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考虑到诉讼代理服务的特殊性,此项服务参与机构需提供与合作律所的合作协议。
四、比选所需资料
参与机构将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邮箱(hysnyjsfwzx@126.com),或将纸质资料密封送往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综合科524室。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盖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5月15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参与,需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五)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六)服务方案(含六项服务内容的实施计划、服务时限、风险应对、保障措施等);
(七)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成果证明、诉讼判决书等,加盖公章);
(八)服务报价单(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明确常规服务与产品标准编制服务费用);
(九)团队资质证明材料(持证人员资质证书、从业经验证明、诉讼代理资质等);
(十)其他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五、比选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采用“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模式,由项目评审小组对提交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择优选取服务外包单位。
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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