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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21 10:05      来源: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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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23 21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全面部署工作。为了全面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我办早在20084月成立了以范高潮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陈列忠等为副组长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列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配备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联络员每个工作日整理办领导的活动、会议、工作动态、县市区电子政务办的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在衡阳党政门户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㈡加强舆论宣传。为了加强载体建设,一方面,我办充分利用办LED显示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另一方面通过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和衡阳市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开政府信息,第三,是通过《衡阳市电子政务通讯》和《12345热线简报》等刊物进行公开政府信息。
   
㈢开展学习培训。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我办陆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操作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的信息报送,了解并掌握《条例》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至今共开展培训五次,对办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做到人人都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会公开政府信息。
   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08年,我办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今年11月,我办在开展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工作时,我办制定了《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该制度包括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今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116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工作动态88条,计划规划11条,法律法规8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网上办事3条,年度报告1条。

㈡公开形式:
  1.利用互联网公开。主要是通过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和衡阳市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开政府信息。
  2.建立公共查阅点。我办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有专用档案柜,建立了专用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3.制定专门刊物。我办充分利用《衡阳市电子政务通讯》和《12345热线简报》等刊物进行公开政府信息。
  4.其它渠道。主要是公开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年度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申请情况。无
  ㈡申请处理情况。无
  
四、咨询处理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在两个方面下功夫,即:

1.突出重点。一是主动公开要加强财政信息、规划计划、重点工程建设、民政、民生、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要注重及时性,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按时回复;三是载体建设重在丰富公开形式,通过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并在办档案室政府信息查阅专柜。

2.突出结合。主要是突出与党务公开结合。党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要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巩固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最终实现二者的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统筹兼顾、降低成本、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衔接机制,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财务等工作一起抓,力求做到“五同步”,即工作部署同步安排、公开方案同步制定、公开载体同步制作、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努力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八、附表
              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16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16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8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0

   3)“非本部门掌握”数

0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1

0

   6)“免予公开范围2

0

   7)“免予公开范围3

0

   8)“免予公开范围4

0

   9)“免予公开范围5

0

   10)“免予公开范围6

0

   11)其它原因

0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4.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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