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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保障商品价格稳定
发布时间:2020-01-28 16:28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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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记者从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经营者不得哄抬价格,否则将依法从严查处。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与疫情防治相关的口罩、消毒水、预防类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做出提醒告诫:

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自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价格信息,标价内容必须真实明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他人进行交易。

经营者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各相关经营者如有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我市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记者周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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