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首次向城区2家逾期未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出罚单,并现场发放限期整改告知单,并要求尽快完善备案手续。
据悉,为贯彻国家“放管服”工作要求,2019年8月开始,机动车维修取消许可,相关事项改为备案制。一些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者认为取消许可就是取消监管,对维修备案制度不以为意,甚至不主动申请备案。对此,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为整治机动车维修企业不备案等乱象,今年8月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修驾培执法大队对城区机动车维修厂店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发现17家维修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规行为,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 9月初,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仍有2家4S店逾期未备案,违反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于是分别对其依法开出罚单。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尽量选择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修理爱车,这样服务质量和安全性能均更有保障。备案维修企业均会在店内显要位置悬挂备案牌,备案企业相关维修信息会定期上传到湖南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爱车维修记录一目了然,方便市民查询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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