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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路政管理部门集中整治国省干线非公路标志标牌
发布时间:2020-09-30 08:22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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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畅、安、舒、美、洁”的路域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本月中旬起,衡阳路政管理部门对9条国省干线内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集中整治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为此,衡阳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国省干线的非公路标志牌进行调查摸底,制作详细台账,深入非标设置单位及个人,按法律程序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擅自在公路上设置非公路标志牌是违法行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改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材质和大小不一、设置杂乱无序,容易遮挡影响公路交通标志的正常使用,给驾驶员造成视觉上的误导,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威胁公路通行安全。法律明文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最高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路政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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