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对公安部电诈平台推送的线索一一展开细致研判,于近日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出售个人账户“坐收渔利”的两名男子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刑侦大队收到公安部电诈平台推送的线索:某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办案民警立即围绕该卡户主身份展开侦查,查得该卡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祁东县支行,持卡人是王某嘉(男,20岁,祁东县人),民警遂传讯王某嘉到公安机关。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嘉于今年7月份经刘某轩(男,20岁,祁东县人)介绍,二人一起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作为江某灿(男,18岁,祁东县人,在逃)的收款账号,为江某灿收取40余万元款项,累计获利近万元。11月21日,民警在衡阳市某广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轩抓获归案,二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惩戒措施:
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记录至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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