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建党100周年文旅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的通知》、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KTV等娱乐场所及网络音乐平台传播有害歌曲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针对歌舞娱乐场所曲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违禁歌曲的专项整治。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进行了联合检查。到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车辆12车次,检查经营单位40家次,没有发现点歌系统中含有《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违禁歌曲,仅个别歌舞娱乐场所的点歌系统中有“陈升”、“何韵诗”、“黄耀明”三人的名称,但其所属的歌曲列表中均没有任何歌曲,执法人员已责令场所负责人立即将3人的名称删除。专项行动目前仍在持续进行中。
在专项整治中,执法人员除了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还保持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常态化项目,与对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法规政策讲解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行业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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