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部署我市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5月13日,我市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人,市监测中心主任,市绿色食品服务中心主任以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领导,质监股股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主任等主体负责人共60余人。
会上,各县市区汇报今年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负责人通报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2020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2020年省级例行监测,我市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综合合格率分别为98.3%、98%、100%、98.9%、97%、100%,均高出国家和省定的目标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肖绍甘在会上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了全面部署,特别提出要“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严守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安全底线。重点抓好“两证+追溯”管理,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站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六个方面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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