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疫情防控特护期间(7月29日至8月8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市城区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第一轮督查,聚焦压实各道路运输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市未发生一起新冠疫情通过道路运输工具传播事件。
为督促企业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维护现有抗疫成果,近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启动开展货运行业第二轮督查,对全市2家冷链运输企业、3家普货运输企业、2家危货运输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回头看”。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坚持不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精神,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并落实相应防疫措施,对照建立完善各类防疫台账及资料。三是在退回7台停运冷链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同时,要求冷链运输企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货运企业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即日起做好车辆消毒等工作。四是按照《防控指南》及上级有关防疫工作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新冠疫情通过道路货运渠道传播。五是注重防疫和安全兼顾,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高温天气及汛期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