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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交通执法部门查获非法运输18.8万支打火机大案
发布时间:2021-08-31 09:43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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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日前,一辆邵东籍普货车竟将18.8万支打火机和6400瓶打火机补充液与普通货物混装企图蒙混过关,幸好被交通执法人员及时发现。该支队考虑其运输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拟对该车主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

8月27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货运执法大队接到“衡阳群众”举报,称有外地车用普货车辆运输危化品过境衡阳。当晚执法人员在S336省道呆鹰岭治超站附近布控稽查,成功将该车查获。次日,通过查验车上货品发现,被举报货车采用普货和危化品混装的形式,将18.8万支打火机和6400瓶打火机补充液装载于普货中间,企图瞒天过海。

“根据危化品目录,打火机和配套使用的气体属于二类危险品,易燃易爆炸,必须使用危化品专用车辆运输。装载的车辆属于普货运输车辆,未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货运大队副大队长许滔说。目前,货运执法大队已依法对物流公司负责人及车辆驾驶员进行调查处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

据了解,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私自夹带混装运输危险品更隐蔽,也更危险,有的车主为图私利和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车上装载的危险品如遇高温、撞击或者操作不当一旦引起爆燃和泄漏,后果将不堪设想。执法人员提醒,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配备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市民发现违法运输行为可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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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化学物品。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需要使用按规定维护检测和管理的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避免安全隐患。

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专用车辆需要配备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押运员各一名。发生突发事件时,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能及时运用相关知识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降低可能发生的危害。如遇到突发事件无法紧急处理,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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