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随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雁峰大队、石鼓大队、珠晖大队、蒸湘大队和园区大队相继挂牌成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迈入新阶段。
按照衡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去年6月2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挂牌成立。该支队在原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基础上,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执法职责组建而成,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执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根据改革要求,今年7月以来,各城区、园区生态环保执法队伍上收至市支队,设立正科级执法大队,与其相对应的分局合署办公,人员由市支队直接管理,同时接受驻地生态环境分局的指导,依法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5个城、园区大队已相继成立,市城区范围内实现了一个层级执法,一支队伍执法。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练好内功、增强本领,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以清廉底色和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彰显衡阳生态环保执法铁军形象,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生态环境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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