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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统计局积极推进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4 08:12      来源:政策法规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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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创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完成。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市局先后制发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重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实施。主持召开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局分管统计法治领导、总统计师王伟强调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求各县市区将统计执法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全面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完成。

二是创新方式,压实责任。针对部分县市区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市局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具备执法力量的县市区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力量不足的县市区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或方案,再向市局书面申请执法检查力量,同时报备检查方案(计划),经市局审定同意后,由市局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市直园区由市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创新检查方式,压实各县市区统计执法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执法。市局根据各县市区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申请,从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库中,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前,由2名执法人员向被检查单位出示统计执法证,做到亮证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认真核对统计报表、会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统计台账等相关资料,现场制作《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并收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做好签字盖章,做到程序规范、证据完整、材料齐全。

截至11月17日,市统计局完成了市本级及申请市局协助执法检查的8个县市区的执法检查任务。其他县市区的执法检查正在推进之中。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行为,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做好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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